每天早上,北京街頭就會出現一些早點攤。有一天我起早了,走著走著感到有點餓,想到攤上吃一點。吃之前先繞到攤後看了一眼,看到一桶洗碗水,裏麵還泡著碗。坦白地說,與一桶泔水相似。我當時就下定決心,再不到小攤上吃飯。當然,我理解那些吃這種早點的人,因為我也當過工人。下了夜班,胃裏難受,嘴裏還有點血腥味,不吃點熱東西實在沒法睡;這麽早又找不到別的地方吃飯,隻好到攤上去吃。我不理解的是那些賣早點的人。既然人家到你這裏吃東西,你為什麽不弄幹淨一點?
我認識一個人,是從安徽出來打工的。學了點手藝,在個體餐館裏當廚師。後來得了肝炎,老板怕他傳染顧客,把他辭掉了,他就自製熟肉到街上去賣。我覺得這很不好,有傳染病的人不能賣熟食。你要問他為什麽這麽幹,他就說:要賺錢。大家想想看,人怎麽能這樣待人呢。隻有無賴才這樣看問題。我實在為他們害羞,覺得他們拋棄了人的尊嚴。當然,這裏說到的不是那些飲食者的個人尊嚴,而是賣飲食者的尊嚴;準確地說,是指從外地到北京練攤的人——其中有好的,但也有些人實在不講衛生。要是在他本鄉本土,他絕不會這麽幹。這就是說,他們做人方麵有了問題。至於這個問題,我認為是這樣的:你穿著衣服在街上一走,別人都把你當人來看待。所以,在你做東西給別人吃時,該把別人當人來看待。有一種動物多髒的東西都吃,但那是豬啊。你我是同類,難道大家都是豬?我一直這麽看待這個問題,最近發生了一點變化,是因為遇上這麽一回事:
有一天,我出門去幫朋友搬家。出去時穿得比較破,因為要做粗活;回來時頭上有些土,衣服上有點汙漬,抬了一天冰箱,累得手腳有點笨;至於臉色,天生就黑。總而言之,像個“外地來京人員”——順便說一句,現在“人員”這個字眼就帶有貶義,計有:無業人員、社會閑散人員、賣**嫖娼人員等等說法——就這個樣子乘車回來,從售票員到乘客,對我都不大客氣,看我的眼神都不對。我因此有點憋氣,走到離家不遠,一不小心碰到了一個人。還沒等把道歉的話說出口,對方已經吼道:沒帶眼睛嗎?底下還有些話,實在不雅,不便在此陳述。我連話都不敢說,趕緊溜走了。假如我說,我因此憋了一口氣,第二天就蹬輛三輪車,帶一個蜂窩煤爐子、一桶髒水到街上練早點,那是我在編故事。但我確實感到了,假如別人都不尊重我,我也沒法尊重別人。假如所有的人都一直斜眼看我,粗聲粗氣地說我,那我的確什麽事都幹得出來。不過,回到家裏,洗個熱水澡,換上幹淨衣服,我心情又好了。有個住的地方,就有這點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