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我的精神家園

我寫《黃金時代》

我寫《黃金時代》,寫了很長時間。現在這篇小說已經寫完,從此屬於讀者。作為作者,長期在做的事有了結果,當然如釋重負。至於小說是好是壞,有賴於讀者的評判。

《黃金時代》記述了一件過去的事。我竭力去做的是把它述說完全,使讀者可以了解一切。除此之外,沒有很深的寓意。在我看來,最困難的就是讓處在與我完全不同的文化背景之下的朋友可以了解我說的事。假如我已做到了這一點,那就是最大的成功。

如果說到寓意,我以為在一篇小說中,一切都在你所敘述的事件之中。假如敘事部分被理解了,一切都被理解了。所以我的寓意,就是《黃金時代》所說到的事件。隻要這些事被理解無誤,讀者樂意得到什麽結論都可以。

這篇小說中有大量的**描寫,這是無須掩飾的事。性是《黃金時代》的主題之一。對於我們成年人來說,**是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事。我認為對此既不需渲染,也無須掩飾,因為它本是生活的一部分。假如要說明過去的事,沒有它,絕不會完全。

在坦**善良的人之間,性和其他事一樣,都可以討論;其中的痛苦、快樂,也可以得到共鳴。但是在另一些場合,不但性,簡直任何事都不可以說。我在寫作時,總把讀者認作善良坦**的朋友,這是寫小說的原始假設之一。除此之外,不可能有其他的寫作態度。當然,假如我的作品遭到惡評,那隻好像夫子所雲“愛人不親,返其仁”了。

李有為先生在審評意見中指出,這篇小說可以看作某種意義下的傷痕文學。像小說中發生的事,是我們這一代人的經曆,已經成為自我的一部分。對於個人來說,生命中已發生的事總是值得珍視的。我喜歡不斷回溯自我,解析已發生的事。所以,雖然“傷痕文學”是個普遍接受的專有名詞,但是我不太喜歡這個名詞。因為對於過去的時代和已發生的事,我抱中性的態度。現在固然可以做種種價值評判,但是最主要的是正確和完全的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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