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百年南開日本研究文庫(全十八冊)

水野忠邦的幕政改革

以大鹽起義為最**,1830年以來的農民起義和市民暴動,動搖了幕府的統治基礎。天保十二年(1841),浜鬆藩主水野忠邦任幕府老中首席,為挽救危局,於天保十二至十四年(1841—1843),對幕政進行了改革——天保改革。天保改革的主要內容是:

(1)厲行節約,禁止奢侈。命令節減經費,取締著用貴重服飾,買賣高級食品。雖然也要求大名、旗本和商人,其實主要為對付農民;住房三餐也迫令遵守農家古俗。在城市借口矯正風俗,審查出版物,處罰文藝作者柳亭種彥、為永春水等。對武士獎勵武藝,振作士氣。

(2)控製城市人口,下“歸農令”。由於饑饉流入江戶的農民,幾占總人口30%。為此,規定除經常營業和有妻子者外,一律回鄉。限製農民充當工人,降低雇農工資,其目的在加強自然經濟,鞏固小農經營。農村階級分化已難抑製,法令隻在阻止失地貧農轉向工資勞動者,把農民束縛在土地上。

(3)解散特權行會(“株仲間”)。各地物產運往江戶,不必通過特權行商,承認村吏、地主等兼營商品生產者的批發行自由買賣,把農民的商品經濟重新納入自己的封建統治下。

(4)整頓財政。幕府因奢侈浪費,每年財政赤字達50萬兩,隻靠鑄劣幣彌補。同時,折半減免大名、旗本欠幕府的債款,或重新借錢給他們還劄差的債。另一方麵,對町人課重稅,以挽救政府財政。

(5)上知令。天保十四年(1843),為加強幕府統治,下令大名與旗本在江戶四周10裏、大阪5裏方圓的領地(知行地),收歸幕府直轄。這一範圍內的諸侯,轉封他地。

嘉永四年(1851),幕府下令恢複特權行會。這時新興商人也可加入,性質也變化了。他們已不專靠封建權力保護,而根據本身經濟要求,改變政治結構。由此,為維新的經濟準備了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