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南開大學曆史研究所日本史研究室先後接受國家教育委員會和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的委托,承擔了《日本近代化研究》這個課題。經反複討論,決定以南開大學曆史研究所日本史研究室為主,吸收南開大學法律係、天津社會科學院日本研究所、天津師範大學曆史係、天津市委高校等兄弟單位20餘位專業研究者參加,在統一規劃下,分別撰寫專題論文,前後形成一部類似日本“講座”式著作。從那時起曆時8年,終得問世。全書具有如下一些特點。
第一,拓寬了研究領域。曆史研究本是多麵的、多層次的,如恩格斯所說,“必須重新研究全部曆史”[1]。他具體提到了經濟學史、商業史、工業史、農業史,並特別注意經濟史與法律史、宗教史、文學史以及一般文化史之間的關係。毛澤東說,應該“先作經濟史、政治史、軍事史、文化史幾個部門的分析的研究,然後才有可能作綜合的研究”[2]。然而,若幹年來,我們的史學研究大多集中於政治史特別是階級鬥爭史,研究課題一再重複。近十幾年,在我國改革和開放政策的指導下,史學界學風出現了顯著變化。我們這項研究也做了新嚐試,即在闡明基本規律的同時,從國際環境、經濟、政治、思想、法律、社會、教育、文化等各方麵對日本近代化問題展開專題研究,從而擴大了研究領域。
第二,努力運用多學科、多方麵的知識和研究方法。本書各論涉及日本近代的外交、科技政策、資本的萌芽和原始積累、統一市場的形式和發展、財政、稅收、農村工業化、國際貿易、產業政策、教育、家族製度、民法等法律體係、近代日本特有的元老政治、一黨多派、天皇製和象征天皇製,以及近來日具影響的現代日本國際化等各類專題。我以為,本書在以多彩的學科和方法研究日本近現代史方麵做出了初步的嚐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