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茹
《傳》雲:“茹,度也。”按:茹有訓度者,“玁狁匪茹”是也。乃假借立義,與如通,言度其相似也。鏡之鑒形,自然不爽,無待恃度。且此言“不可以茹”,而雲不可以度,則是率意待物,不近人情,何以自鳴婦順哉?茹本訓吞也,無所擇而吞受之謂,故草食曰茹。鑒之受影,物含其中,有吞之象焉。凡人物妍媸之狀,順逆之形,皆納之而無欣無距,有不擇而受之象焉。”我心匪鑒”,則不可以雜受夫妍媸順逆而無所距也。既不能容受非理,故難禁其憤懣之溢而思訴焉。故下雲“薄言往訴”,不能茹而思吐之也。
燕燕
寒泉、浚
采葑采菲,無以下體
葑,《傳》雲:“須也。”《爾雅》:“須,葑蓯。”又曰:“須,薞蕪。”郭璞《注》謂似羊蹄菜,葉細味酢者,誤也。葑名不一,故多淆訛。《說文》謂之須從,《方言》謂之蘴,陸璣《草木禽魚疏》謂之蔓菁,陶弘景《別錄》謂之蕪菁,陸佃《埤雅》謂之台菜,孟詵謂之九英菘,劉禹錫《嘉話錄》謂之諸葛菜。其菜北方廣種,南方僅有。陸佃雲:“南種一年化為菘,二年蕪菁,種都絕。似菘、似芥、似蘆菔,或謂之大芥。”今南人俗呼芥菜蘆菔。葉類芥,莖粗,葉大而厚,根長而白,味辛而苦,黃花四出,結角,角中子圓而紫赤。葉粗出甲,可生啖;葉舒,可煮食;葉老,采根醃為菹食。子可壓油。北齊祖珽薰目傷明者是也。
“下體”之義,毛公曰:“下體,根莖也。”《集傳》曰:“根有時而美惡。”今按:此二菜初則食葉,後乃食根。當食根時,葉粗老而不堪食,則是根可食而苗為人棄。“無以下體”者,不可以莖葉之惡而不采其根也。謂之“下體”者,凡物有從生者,有橫生者,有逆生者,皆以所從受氣味之滋養者為上體。人從生,則首在上為上體,而足趺為下體。禽獸橫生,則喙啄在前為上體,尾在後為下體。草木逆生,則根在下為上體,葉在上為下體。人獸斷首則斃,草木絕根則萎。故俗呼芋芥蘆菔之根為頭,葉尖為尾。尾者,下體也。在草言草,不得以人之上下為上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