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船山遺書(全十五冊)

周易稗疏卷四·說卦 生蓍4

若夫抱獨立之素者,則無悶以自安。必將遠而不與之邇,別而不與之同,離乎險以全乎己,而後悶不足以加之。悶不足以加,則離人珍獨,亦足以伸正氣而為流俗之砥柱。若其情固違之,身且即之,溫嶠之幸成,撩病虎而盜睡驪,蓋亦危矣。賈捐之介恭、顯以行其誌,身死而名辱,蓋自貽也,將誰咎而可哉!謝朏扁舟造都,熏以得染,不足道已。孔北海之於曹操,嵇中散之於司馬,施止於屬目,其尚遜管寧而愧孫登與!

“厲熏心”矣,而不係之以凶悔者,何也?身傷則凶,而僅免於咎;誌移則悔,而苟免於凶。不能保二者之何居,所以危三者愈甚矣。名可聞,身不可得而見,所謂“不獲其身”“不見其人”者,用此道以自存也。

或曰:“萬物之化,始於陽,卒於陰。”此據相嬗之跡,而非其甚深之藏也。盈萬物而皆卒乎陰,則其末且虔劉隕折,而莫與之為繼。然則始以為生,終以為成,皆陽與為功矣。何以知之?以“敦《艮》”之“厚終”者知之。

夫萬物“成言乎《艮》”而以厚終,則豈有不厚終者哉?益以知亥、子之間,非果有混沌而未開辟之日。天地之始,天地之終,一而已矣。特其陰中陽外,無初中乘權之盛,而陽之凝止於亢極以保萬物之命者,正深藏以需後此之起。故曰:“天地之大德曰生。”天地生於道,物必肖其所生。是道無有不生之德,亦無有卒於陰之理矣。

故《剝》消而《複》長,人事之休咎也;《艮》止而《震》起,天理之存存也。商、周盡人以合天:繼《剝》而觀息於靜,故《歸藏》首《坤》;由《複》而備致其盛,故《周易》首《乾》。夏後本天以治人;先《震》以立始於終,故《連山》首《艮》。首《艮》者,首其厚終以成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