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昂到榮鎮來看她,時常在藥劑師家吃晚餐,覺得禮尚往來,若不邀請藥劑師來盧昂,未免說不過去。
“非常樂意!”奧默先生答道,“何況我也應該出去走走,因為老待在這裏,身上都要長出老繭來了。我們去看看戲,吃吃館子,玩個痛快!”
“啊!我的好當家人!”奧默太太聽說他要去冒一些模糊的危險,心裏不免擔驚受怕,就溫存體貼地小聲挽留他。
“哎,怎麽了?你以為我一年到頭在藥房裏聞藥味就不會損害我的健康麽?瞧!這就是娘兒們的德行:她們連科學也妒忌,甚至反對最合情合理的消遣。別聽她的!我一準來。說不定哪一天我就轉到盧昂,同你一起去把銅錢轉得嘩啦響。”
藥劑師從前是不肯說這種話的,現在也學時髦了,認為巴黎吃喝玩樂的風氣最有派頭,也像他的鄰居包法利太太一樣,非常好奇地向實習生打聽首都的風俗習慣,甚至還說說巴黎用語,來炫耀自己……使土佬財主目瞪口呆。例如他把臥房叫作寢室,把集市叫作商場,不說“好看”而說“漂亮”,不說“時新”而說“摩登”,不用法語而用英語叫“北大街”,不說“我走了”而說“我去了”。
就這樣,有一個星期四,艾瑪居然在金獅旅館的廚房裏,意外地碰到了奧默先生。他穿了旅行裝,那就是說,一件沒人見他穿過的舊披風,一隻手提著一個小箱子,另一隻手拿著一個店裏暖腳用的皮囊。他沒有把他的旅行計劃告訴任何人,唯恐他出門會使大家擔心似的。
一想到要舊地重遊,他當然興高采烈,一路上滔滔不絕,說個沒完沒了;然後不等到站,就趕快跳下車去,要找萊昂;實習生怎麽也推托不掉,硬給奧默先生拉到諾曼底大咖啡館去了;他大模大樣地走了進去,連帽子也不脫,認為在公共場所不戴帽子太土頭土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