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佳瑋
威廉·薩默塞特·毛姆是個非常聰明的小說家。
他聰明得如此遊刃有餘,如此富有幽默感,發之於小說,就經常顯出俏皮,甚至有點毒舌了。
自然事出有因。
毛姆如何成為毛姆
毛姆的父親是個律師,曾負責英國駐巴黎大使館的事務,毛姆就出生在大使館。如此,威廉·薩默塞特·毛姆雖出生在法國的土地上,卻是個地道的英國人。這份微妙的矛盾,從出生開始就伴隨著他。
毛姆十歲那年,父母去世,他被身為牧師的叔叔收養。毛姆的第一語言是法語,少年時英語不如法語好,加之他身材矮小,多遭同儕嘲笑。他留下了口吃的毛病,不知是否與此有關。
他生在法律世家,周圍人人能言善辯,自己思維敏捷也就理所當然。這樣的環境下,口吃顯然讓人不快,他也早早領略到了人群的惡意。他當不了律師,也不想去當牧師,注定要成為家族裏的另類。
他想過從醫,也確實取得了醫生資格。但二十三歲那年,他的小說《蘭貝斯的麗莎》大為暢銷後,他決定以寫作為生。當然,學醫的經曆,對他而言極有意義。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他曾在紅十字會和救護隊服役。很多年後,他說醫學生的經曆,讓他“看見人們如何死去,如何忍受痛苦,看到了希望、恐懼與釋然”。
加上他自己的曲折經曆,他很早就懂得人性的陰暗。
他也曾遊曆各地:瑞士、俄羅斯、印度、東南亞。
見識過各處的文明後,發現了許多規矩其實是已有的偏見,而世上每個人或多或少被某種情感所束縛,自己無從選擇。
毛姆的宗旨
以他最有名的小說之一《月亮與六便士》為例,結尾極體現他的趣味。眾所周知,那部小說裏,毛姆以一個旁觀者的視角,描述了以大畫家高更為原型的查爾斯·史特利克蘭,如何為了繪畫的熱情,拋棄自己在世俗社會累積的一切,跑去塔希提畫畫,最終為了夢想殉死。毛姆也描述了留在文明社會中查爾斯那些親友們,如何假裝引經據典,道貌岸然地認為查爾斯之死是自作自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