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發現在巴黎生活並不像別人說的那麽便宜。才到二月,他帶去的錢就已經花得差不多了。他放不下麵子向監護人求助,又不想讓路易莎伯母知道他現在很拮據,因為她肯定會想辦法從自己口袋裏省出點兒錢來寄給他,而她的錢也已經所剩無幾了。再過三個月他就到法定成年年齡了,到時候就能繼承父親留下的那點兒遺產了[233]。為了熬過這段困難時期,他變賣了父親留下的幾件小首飾。
差不多也是在這個時候,勞森提議一起租一間小畫室。畫室在拉斯佩爾大道分岔的一條街上,租金很便宜,還附帶一個房間,可以作為兩個人的臥室。菲利普每天上午都在學校上課,勞森正好可以在這個時段不受幹擾地畫畫。輾轉好幾個學校之後,勞森得出了一個結論:他自己一個人畫畫的時候狀態最好。他還提議雇一個模特,每周雇個三四天。考慮到費用的問題,菲利普剛開始有點兒猶豫,但是兩人一合計,發現好像不會比住旅館貴多少(他們一心想要一間自己的畫室,所以估算得有些潦草)。雖然租金和門房的打掃費比之前高了點兒,但是他們可以自己做早餐,這樣一來就能稍微省一點兒。放在一兩年前,菲利普打死都不會跟別人合住,因為他對自己的畸形腳太過敏感;但是現在,他那種病態的自我審視已經沒那麽嚴重了,因為在巴黎這樣的地方,跛腳好像不是什麽大問題,雖然他從來沒忘記這事,但他已經不會覺得別人老是在盯著他的腳看了。
沒過多久他們就搬進了畫室,添置了兩張床、一個洗臉架和幾把椅子,兩人第一次感受到了那種擁有屬於自己的東西的激動和欣喜。搬進去的第一天晚上,他們躺在這個可以稱之為家的地方,興奮得睡不著覺,一直聊到了淩晨三點。早上起來,他們生好爐子,親手煮咖啡,然後穿著睡衣一起慢慢啜飲。這些再平常不過的事情做起來竟然這麽有趣,菲利普一直磨蹭到近十一點才到學校。他高興得像踩在雲上,一看見範妮·普賴斯就樂嗬嗬地衝她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