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這時更合乎情理的做法是拒絕跟他吃飯。我想也許當時我應該把心裏真實感受到的憤怒好好表現一番,這樣我回去後就可以向他們匯報,說我如何斷然拒絕了同這種品行的人共進晚餐,起碼麥克安德魯上校會對我有些好感的。但是由於擔心自己沒有能力一直行之有效地表演正人君子的角色,我始終羞於擺出道貌岸然的姿態。就這件事來說,我知道無論我多麽慷慨陳詞,在史特利克蘭身上都肯定不會有效果,這就讓我特別尷尬,實在難以啟齒。隻有詩人或聖徒才會相信,隻要辛勤澆水,在瀝青路上也能養出百合花來。
我掏錢付了我們倆的酒賬,然後一起去了一家便宜的餐館。餐館裏人聲鼎沸,熱鬧極了,我們吃得很痛快。我胃口好是因為年輕,他狼吞虎咽是因為吃別人的不心疼。吃完晚飯後,我們又去一家小酒館喝咖啡和甜酒。
我到巴黎來處理的這件差事,能說的話我都說完了,雖然我覺得就此罷手多少有違史特利克蘭太太的托付,但我實在無法再跟他的冷漠搏鬥下去了。同一件事重複三遍還熱情不減,這大概需要有些女人的性情才能做到。我在心裏安慰自己,借此機會多了解一些史特利克蘭的心境對我也算有些用處。這也是我更感興趣的事。但是要做到頗不容易,因為史特利克蘭是個不善言辭的人。他好像在語言表達上有困難,似乎詞語不是他的思維工具。你隻能從他的那些陳舊套話和粗俗的俚語,以及模糊不清而又不完整的手勢中,去猜測他心靈的意圖。但是,雖然他說不出什麽有意義的話,他的性格中卻有一種東西讓人怎麽也不會覺得他是一個乏味的人。那東西或許就是真誠。他對自己第一次見到的巴黎(我沒有算上他跟妻子來度蜜月的那一次)好像並不怎麽關心,對於那些按理說肯定會讓他感到新奇的所見所聞漠然置之,一點都不感到驚異。我自己來巴黎少說有一百次了,可是每次來都會感到很興奮;走在巴黎的街頭,我總感覺自己隨時都會經曆一場奇遇。史特利克蘭卻始終不為所動。現在回想起來,我認為他根本什麽也看不見,他眼裏隻能看見讓他靈魂不安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