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晚會隔一周辦一次,時間都固定在星期一。菲利普進公司第二周就趕上了一場,他跟部門一個女同事約好了一起參加。
“對這些人得遷就點兒……”她說,“像我這樣。”
說話的這是霍吉斯太太,一個四十五歲的小個子女人,頭發染得烏七八糟,蠟黃的臉上布滿細密的紅色血管,發黃的眼白裹著淺藍色的眼珠。霍吉斯太太挺喜歡菲利普,菲利普進公司不到一周,她就直呼他的教名了。
“我們都知道虎落平陽的滋味啊。”她說。
她告訴菲利普她本來不姓霍吉斯,霍吉斯是冠的夫姓,不過她每次提到她老公,說的都是“我老公羅吉斯先生[365]”。她老公是出庭律師,對她的態度簡直令人發指,所以她離開了他,反正她喜歡過獨立自主的生活。不過以前她過的可是有錢人的日子,知道坐自己的馬車出門是什麽滋味兒,親愛的——她管誰都叫親愛的——他們總是很晚才吃晚飯呢[366]。她經常用一枚碩大的銀胸針的針尖剔牙齒。這枚胸針是馬鞭和獵鞭交叉的形狀,中間有兩個馬刺。菲利普很不適應現在的新環境,女店員們都說他這人有點“古怪”。有一次有個姑娘叫了他一聲“菲兒”,菲利普完全不知道叫的是他,所以沒有回答。那姑娘氣得把頭一仰,說他是個“鼻孔朝天的東西”。下一次見到他的時候,她故意一本正經地管他叫“凱利先生”。這位姑娘叫朱厄爾小姐,據說要嫁給一個醫生。其他姑娘從來沒見過她的未婚夫,但都說他肯定是個紳士,因為他送她的那些禮物可漂亮了。
“別管他們怎麽說你,親愛的。”霍吉斯太太說,“你現在經曆的這些我都經曆過。這些可憐的家夥都沒見過世麵。相信我說的話,隻要你把自己的本職工作做好,就像我這樣,他們還是會喜歡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