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毛姆小說精選集(全四冊)

第十七章

這件事過去了大約五年後,我決定到巴黎去住一段時間。我在倫敦實在待膩了。每天做的事情都差不多一樣,讓我厭倦了。我的朋友們都過著無所事事、平淡乏味的日子,他們已經沒有什麽可以引起我興趣的事情,每次見麵,還沒開口我就知道他們會說些什麽。就連他們的風流韻事也都是枯燥乏味的老一套。我們每天的生活就像有軌電車沿著軌道從起點站到終點站往返行駛,有多少乘客上了我們的車也大概能數得過來。生活被安排得太井然有序了。這讓我感到心驚膽戰。我退掉了我租的小公寓,賣掉了為數不多的家當,決定開始過一種新的生活。

動身前我到史特利克蘭太太家去辭行。有些日子沒見到她了,我留意到她有了一些變化,不僅人顯老了,也瘦了,還添了皺紋,而且連性格我覺得也跟以前不一樣了。她生意做得挺成功,在昌瑟瑞街上開了一家打字行;她自己很少打字了,雇了四個女打字員,她的工作主要是校改她們的打字稿。她想了一些辦法把打字的活兒做得精致一些,用很多藍色和紅色墨帶,再把打好的稿子用各種淺色的粗紋紙裝訂起來,看上去有點像帶波紋的綢子。她做的打字稿又好看又準確,因而贏得了名聲。她賺到了錢。但她還是無法擺脫一種觀念,認為靠自己謀生不免有失身份。她總忘不了提醒人家她有高貴的出身,在言談中動不動就會提到她認識的一些人物,好讓你相信她的社會地位並沒有降低。她羞於談論自己獨立生活的勇氣和經營生意的能力,但是一說起第二天晚上要去南肯星頓某位皇家律師家裏赴宴,就會興致勃勃。她也很樂意告訴你她的兒子在劍橋大學讀書,還會連說帶笑地大講她的女兒剛剛步入社交界就接二連三地收到舞會請柬。我想那天我很不知趣地問了一句蠢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