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過去了,菲利普就快滿十二歲。他已經升到了三年級,成績在班裏數一數二。過完聖誕節,另外幾個男孩就要升入中學,到時候他就是第一名了。他拿了一大堆獎,都是些毫無用處的書,紙張粗劣,不過封皮很精美,封麵上還裝飾著學校的盾徽。優等生的地位使他免遭欺負,他過得也不算不開心。同學們因為他身有殘疾,也就不去嫉妒他取得的好成績。
“拿獎對他來說太容易了,”他們說,“他除了一個勁兒讀書還能幹啥?”
他也沒有像剛開始一樣那麽怕沃森先生了。他已經習慣了他的大嗓門,而且當沃森先生把手重重地搭在他的肩膀上時,他能隱約感覺到校長親切的愛撫之意。他的記憶力很好,要想在學校名列前茅,這比腦袋瓜聰明更管用。他知道沃森先生希望他拿著獎學金從預備學校畢業。
但與此同時,他的自我意識變得異常強烈。新生兒會把自己的身體和周圍的事物混為一談,並沒有意識到他的身體是自己的一部分,他玩弄著自己的腳指頭就像玩弄身邊的撥浪鼓。隻有當他漸漸感覺到疼痛,他才能理解身體的真相;也隻有經曆類似的痛苦,個體才能意識到自我的存在。然而不同的是,雖然每個人都能意識到自己的身體是獨立而完整的有機體,但並不是每個人都能意識到,自己擁有完整而獨立的人格。大多數人會在青春期產生一種落落寡合的感覺,但是這種感覺一般不會發展得太過強烈,以至於個體能明顯感覺到自己跟周圍人不一樣。那些像蜂巢裏的蜜蜂一樣很少有自我意識的人才是生活的幸運兒,因為他們最有可能獲得幸福。他們參加的活動大家都參加,他們找的樂子之所以稱其為樂子,是因為大家都這樣玩兒。你會看到他們在聖靈降臨節[28]那天在漢普斯特德公園[29]跳舞慶祝,或是為足球比賽呐喊助威,或是從蓓爾美爾街[30]俱樂部的窗戶探出腦袋,向皇家遊行隊伍歡呼致意。正是因為他們,人類才被稱為社會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