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編劇的藝術

2 呈現

人們抱有一個錯誤的想法,認為“呈現”(exposition)其實是戲劇開場的別稱。教科書編寫者告訴我們,必須在人物動作開始之前就建立好情緒和氛圍,並交代好背景。他們告訴我們人物該如何登場,他們應該說些什麽,做些什麽,才能吸引觀眾,給他們留下深刻的印象。然而,盡管這些信息在寫作之初看起來很有幫助,卻也會給人造成困擾。

《韋氏詞典》怎麽說?

呈現:闡明寫作的意義或目的;旨在傳遞信息。

馬奇家族的《英語詞典》又怎麽說呢?

呈現:展示的行為。

那麽,我們想要展示什麽呢?是前提嗎?是氛圍嗎?是人物的背景嗎?還是情節、場景或者情緒?答案是:我們需要一次性把這些全都展示出來。

如果我們選擇隻展示“氛圍”,那就需要先回答這個問題:是由哪個人物來營造出這種氛圍?如果回答是“一名來自紐約的律師”,那麽我們就能更進一步地營造氛圍。

我們繼續對這個問題深入探究,詢問這名律師是什麽樣的人,就會了解到他為人正直,雖然不屈不撓,但依然是個失敗者。我們知道他的父親是名窮困潦倒的裁縫,他原有可能子承父業。雖然我們在提問並解答時都沒有提及“氛圍”一詞,但已經在逐步將它建立起來了。如果我們仍然對這名律師感到好奇,就需要對他進行全方位的信息展示:他的朋友、誌向、生活階段、他在此刻的前提以及當下的情緒。

我們對這個人挖掘得越多,就越能夠掌握他的情緒、故事的發生地、氛圍、背景以及劇情的發展走勢。

那麽看來,我們首先要展示的還是劇中的關鍵人物。我們希望觀眾可以通過理解人物目標來了解其性格,所以,我們不需要展示他的情緒或其他儲備信息,因為那些信息會蘊藏於整部戲劇的發展中,人物會在逐步證明前提的過程中把這些信息一一呈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