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全譯羅馬帝國衰亡史(全六冊)

第三章 羅馬帝國在安東尼時代的政治架構(98—180 A.D.)

所謂的君主政體[131]就是一個國家把執行法律、征收稅捐和指揮軍隊的權力交付給一人,且不論此人使用何種名義和頭銜。但是,除非有勇敢警覺的監護人發揮守衛公眾自由的功能,否則大權在握的行政首長就會步上專製政治的後塵。在宗教迷信的時代,僧侶可以發揮影響力來維護人民的權利,但是王室和教會的關係一向非常密切,很少會為民眾伸張正義。隻有尚武善戰的貴族和堅持信念的百姓,因擁有武裝的部隊和龐大的財產,可以組成合法的議會,形成製衡的力量,保持憲政的主張,防止別有用心人士的圖謀不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