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告界,我一直有個觀點,找明星代言,除了浪費錢其實沒啥好處。
你看現在用明星的,有的企業產品銷得也不錯,但是我就敢說,他把明星廣告去掉,它的銷量一點也不會少。
因為我研究過,消費者看電視廣告的,凡是他在盯著電視看一個廣告的時候,他內心本來就是煩的,因為沒人欣賞廣告。
一旦出現有一個他喜歡的人,他隻看那個人了,根本你是什麽產品他都不知道,他注意力根本不在你這個產品上。
如果那個明星是他討厭的,他腦袋裏麵也在琢磨這個事。還不如用我那個老頭老太太好呢,那個老頭老太太至少消費者還知道這是腦白金的廣告。
你如果用一個明星,消費者看完之後都不知道這是誰花錢播的,因為他的注意力不在那個地方。
我一直就覺得,這麽多人、這麽多企業財大氣粗地花這麽多錢請明星去拍廣告,是瞎掰。
當然,我這個觀點在我們網絡遊戲公司得不到認可。
後來我也不在管理第一線,我的觀點沒得到認可,他們自己去做的,也請了明星拍了,我不知道效果怎麽樣,我估計不會好,我也沒問。
這是我一家之言,但我這個人偏激一點,我就不喜歡用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