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他可能是70分,我可能是90分,我授權的時候,我就要忍受這個20分的差距。必須忍受,我也能忍受。
比如我前麵說的保健酒,我看到就不行。這個做是能做,但是我總覺得,最後這塊的利潤對公司的貢獻,比腦白金會小很多。
雖然我覺得不行,但是決策權在他們。最後他們就做了,當然也不能說是失敗的,但是也不能說是成功,所以他們自己後來也覺得我當時的提示是對的。但交一次學費不就好了嗎?下次就不這麽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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