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被蝙蝠芒恩釋放,
被老鷹蘭恩帶回了家中;
牛群被關進棚欄廄舍,
拂曉前我們要通宵放縱。
這是耀武揚威的時辰,
張牙舞爪各顯神通。
聽啊,叫喚聲聲!——祝狩獵大吉,
遵守叢林法則的獸眾!
——叢林夜歌
這是西奧尼山中一個非常溫暖的夜晚,狼爸爸睡了一個白天,醒來已是七點鍾了。他撓撓身子,打個哈欠,把爪子一個一個伸展開來,甩脫爪尖上的睡意。狼媽媽垂著腦袋趴在那兒,鼻子拱在四個打著滾吱吱尖叫的狼崽兒中間。月光照進了他們一大家子居住的洞穴門口。“嗷!”狼爸爸說,“又該去狩獵了。”他正要縱身下山,一個拖著毛蓬蓬的尾巴的小身影跨進門來,嗥叫著說道:“狼首領啊,祝你好運。祝你們高貴的孩子好運,長出一口強壯的白牙,絕不至於忘了這世上還有挨餓的動物。”
這一位就是豺,名叫塔巴克,一個專撿殘羹剩飯的家夥。印度的狼都瞧不起塔巴克,因為他到處招災惹禍,傳播流言蜚語,還到村子裏的垃圾堆上扒拉碎皮爛筋充饑。但同時他們也怕他,因為塔巴克比叢林裏的任何一種動物更容易發瘋。他發起瘋來,就會忘記自己曾經懼怕過什麽動物,在森林裏到處亂竄,見誰咬誰。就連老虎看到塔巴克發瘋,也會跑到一邊躲起來,因為在野生動物受不了的事情裏麵,最丟臉的就是染上瘋病。我們稱之為狂犬病,但他們叫作“地萬泥”,也就是瘋病。一看見犯這種病的,他們就跑。
“那就進來看看吧,”狼爸爸生硬地說,“不過家裏沒吃的。”
“那是對於狼來說的,”塔巴克說,“可是對於我這樣一個下賤的人,一根幹骨頭就是一頓大餐了。我們算什麽呀,饑度爾·洛格[1]而已,還能挑挑揀揀?”他直奔洞底,找到一根帶一點點肉的公鹿骨頭,坐下來,咬住骨頭一端,嘁哢嘁哢美滋滋地啃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