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認,半小時後,我拄著手杖,戴著帽子,套著檸檬黃的手套,走上倫敦街頭的時候,心情是有些沉重的。我不敢去想沒有吉夫斯的日子,但我絕不妥協。等拐進皮卡迪利廣場時,我已經一身鋼筋鐵骨,覺得用不了一會兒工夫,鼻子裏就要哼上一聲,甚至大吼伍斯特家族的戰鬥口號了。但就在此時,我注意到遠處出現了一個熟悉的身影。
這熟悉的身影不是別人,正是我的童年夥伴,紮福諾男爵五世是也。諸位或許還記得,前一晚我看到和格洛索普那隻地獄惡犬相談甚歡的,就是他嬸嬸默特爾。
一看到紮飛,我立刻想起自己正琢磨找鄉間茅舍的事兒,他簡直是送上門來了。
不知道我以前有沒有講過紮飛的事兒?要是講過,諸位可一定要打斷我。可以說我從有記憶以來就認得他了。我們一起念私立小學、伊頓、牛津,可惜現在不常來往,因為他大半時間都泡在薩默塞特郡沿岸的紮福諾·裏吉斯,他那兒有一座恢宏的公館,房間不下一百五十間,周圍草場連綿數英裏,都是他的地兒。
但是聽我這麽一說可千萬別誤會,紮飛並不是我那類富可敵國的哥們兒。這個可憐蟲手頭緊得厲害,和一般的地主階級無二。他之所以要住在紮福諾公館,不過是因為沒錢住別處。要是有人主動提出買下他那座房子,他一定會獻上熱吻。可是這年頭兒,哪有人樂意買下那麽大一座房產?連租都沒人要。於是紮飛一年大半時間都拘在那兒,想找人聊個天,也隻有當地醫生、神父,還有住在庭園裏的孀居小舍[1]的默特爾嬸嬸和她十二歲的公子西伯裏。紮飛的日子過得相當慘淡,想當年在大學混的時候,他也是前途大好的青年呢。
其實紮福諾·裏吉斯整個村莊都是他的地盤,不過他也並沒有撈上什麽好處。我是說,房產稅啦,修繕費啦,種種花銷算下來,他收的那點租金就見底了,所以這塊地有沒有都沒區別。不過話說回來,他總算是個地主,名下有數間茅舍是不消說的,估計他也樂得把其中一間脫手,何況租客是我這麽可靠的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