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曾文正公家書(全二冊)

鹹豐三年十月初四日

男國藩跪稟父親大人萬福金安:

屢次接到二十三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初二日手諭,敬悉一切。

男前所以招勇往江南殺賊者,以江岷樵麾下人少,必須萬人一氣,諸將一心,而後渠可以指揮如意,所向無前。故八月三十日寄書與岷樵,言陸續訓練,交渠統帶,此男練勇往江南之說也。王璞山因聞七月二十四日江西之役謝、易四人殉難,鄉勇八十人陣亡,因大發義憤,欲招湘勇二千前往兩江殺賊,為易、謝諸人報仇,此璞山之意也。男係為大局起見,璞山係為複仇起見;男兼招寶慶、湘鄉及各州縣之勇,璞山則專招湘鄉一縣之勇;男係添六千人,合在江西之寶勇、湘勇足成萬人,概歸岷樵統帶,璞山則招二千人,由渠統帶。男與璞山大指雖同,中間亦有參差不合之處。恐家書及傳言但雲招勇往江南,其中細微分合之故,未能盡陳於大人之前也。

自九月以來,聞岷樵本縣之勇皆潰散回楚,而男之初計為之一變。聞賊匪退出江西,回竄上遊,攻破田鎮,逼近湖北,而男之計又一變。而璞山則自前次招勇報仇之說通稟撫藩各憲,上憲皆嘉其誌而壯其才。昨璞山往省,撫藩命其急招勇三千赴省救援。聞近日在漣濱開局,大招壯勇,即日晉省。器械未齊,訓練未精,此則不特非男之意,亦並非璞山之初誌也。事勢之推移有不自知而出於此,若非人力所能自主耳。

季弟之歸,乃弟之意,男不敢強留。昨奉大人手示,嚴切責以大義,不特弟不敢言歸,男亦何敢稍存私見,使胞弟跡近規避,導諸勇以退縮之路。現今季弟仍認△△△簡體版編者注:此處原書缺字,現並無新發現資料補充,暫缺之不可為,且見專用本地人之有時而不可恃也。男現在專思辦水戰之法,擬簰與船並用。湘潭駐紮,男與樹堂亦嚐熟思之。辦船等事,宜離賊蹤略遠,恐未曾辦成之際,遽爾蜂擁而來,則前功盡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