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曾文正公家書(全二冊)

道光二十七年正月十八日

男國藩跪稟父母親大人禮次:

正月十五日接到父親、叔父十一月二十所發手書,敬悉一切。但折弁於臘月二十八在長沙起程,不知四弟何以尚未到省?

祖母葬地,易敬臣之說甚是。男去冬已寫信與朱堯階,請渠尋地。茲又寄與敬臣,堯階看妥之後,可請敬臣一看,以堯階為主,而以敬臣為輔。堯階看定後,若毫無疑義,不再請敬臣可也;若有疑義,則請渠二人商之男書先寄去,若請他時,四弟再寫一信去。男有信稟祖父大人,不知祖父可允從否?若執意不聽,則遵命不敢違拗,求大人相機而行。

大人念及京中恐無錢用,男在京事事省儉,偶值缺乏之時,尚有朋友可以通挪。去年家中收各項約共五百金,望收藏二百勿用,以備不時之需。丁、戊二年不考差,恐男無錢寄回。男在京用度自有打算,大人不必掛心。此間情形,四弟必能詳言之。

家中辦喪事情形,亦望四弟詳告。共發孝衣幾十件?饗祭幾堂?遠處來吊者幾人?一一細載為幸。

男身體平安。一男四女,痘後俱好。男婦亦如常。

聞母親想六弟回家,叔父信來,亦欲六弟隨公車南旋。此事須由六弟自家作主,男不勸之歸,亦不敢留。家中諸務浩繁,四弟可一人經理。九弟、季弟必須讀書,萬不可耽擱他。九弟、季弟亦萬不可懶散自棄。去年江西之行,已不免為人所竊笑,以後切不可輕舉妄動,隻要天不管地不管,伏案用功而已。男在京時時想望者,隻望諸弟中有一發憤自立之人,雖不得科名,亦是男的大幫手。萬望家中勿以瑣事耽擱九弟、季弟,亦望兩弟鑒我苦心,結實用功也。

男之癬疾近又小發,但不似去春之甚耳。同鄉各家如常。劉月槎已於十五日到京。餘俟續呈。男謹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