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略的日程計劃法不一定適用於所有人。當像我這種一絲不苟的人聽到“下班後再見”時,焦慮感便會隨之上升。計劃怎麽能這麽含糊?!時間約得這麽籠統,是不是意味著你永遠沒有機會和朋友在下班後小聚了?確實有這種可能。但即便這樣也無妨。錯過粗略安排的活動所帶來的壓力,要小於確保將所有安排緊湊的活動都一絲不苟地完成所帶來的壓力。即便你無法對“這周晚些時候”這樣的鬆散計劃做出承諾,也可以試著在正在進行的活動前後增加些空閑時間。如果工作在下午3點結束,而離你與朋友們會麵還有半個小時,那就把會麵安排在4點30分,在這期間不要再計劃任何事務。
如果你仍不確定該計劃多少空閑時間,也可以參考自己的日程計劃思維方式來做決定。
日程計劃思維方式分為兩種。
1.時鍾型人。
2.事件型人。
你可以使用本章末尾工具箱中的問卷來確定自己的日程計劃思維類型。
時鍾型人的時間表,是由每天的固定時間——時鍾——所規定的。[169]他們不會僅僅因為感覺“合適”就終止某項活動;相反,如果終止,也是因為時間已到,也就是他們安排好的結束時間。這些人更有可能堅持按照慣例行事,並在工作和休閑上設立嚴格遵守時間的目標(比如:每天早上我都會在5點到6點之間鍛煉身體)。他們也會為電話和晚餐約會製訂詳細的計劃(比如:餐廳訂位的時間設在8點15分。大家先在7點40分在酒吧碰頭喝一杯)。
與之相反,事件型人則允許由事件本身來確定時間表。他們或許會安排一場會議,但卻不限定會議本身的時間;會議持續15分鍾還是90分鍾都沒什麽大礙,不必考慮規定時長。事件型人不會在下午1點30分準時打電話給你,而是會在“等我吃完午飯”再打來。他們也不會太擔心提前訂座的問題,而是會說,“我們周六晚上一起吃晚餐吧”,或是“等下班後一起從辦公室走路回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