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牛津第三帝國史

第一章 魏瑪共和國與國家社會主義的崛起

馬修·斯蒂伯(Matthew Stibbe)

自1945年以來,曆史學家通常試圖從魏瑪共和國固有的結構性弱點,或從德國曆史上所謂的特殊獨裁傾向來解釋納粹的崛起——這種獨裁傾向可追溯到19世紀甚至更早的時間。他們認為魏瑪共和國要麽缺乏必要的憲法製約和有責任擔當的治國方略,來抵禦來自左翼和右翼的極端主義威脅;要麽就是受到了1918年以前保守派精英代表的破壞,後者繼續主導著軍隊、司法和行政部門等關鍵機構,並決心尋找替代議會統治的反民主方案。1914年至1918年四年多的戰爭,隨之而來的1919年苛刻的和平解決方案,20世紀20年代初的極度通貨膨脹以及20年代末對美國貸款的過度依賴又摧毀了國民經濟,使魏瑪共和國特別容易受到20世紀30年代初經濟大蕭條的影響。總之,魏瑪共和國的“失敗”導致了納粹的成功。

盡管如此,仍有理由認為納粹的崛起及其在1933年以後的日益成功和廣受擁護,是不能僅僅從參照國家發展層麵來界定和解釋的曆史話題。在地區層麵,早期納粹運動及其代表“真實”德國的主張,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戰後主導巴伐利亞的形勢所構建的。在那裏,各種各樣的保守派、反共和派和極端民族主義團體在1919年至1923年間都在爭奪霸權地位。與此同時,在20世紀二三十年代,許多德國國家社會主義工人黨傳達出來的核心信息,例如反布爾什維克主義和反猶太人陰謀論的信念,是整個歐洲的法西斯主義者和右翼人士對1917年俄國革命和1919年柏林、慕尼黑、布達佩斯以及其他地方掀起的左翼起義取得的暫時軍事勝利的普遍回應的一部分。

在德國內政方麵,國家社會主義常常被定性為軍國主義極端主義運動、基於種族主義拒絕承認猶太人和其他少數民族為同胞、對魏瑪“體製”毫不妥協的敵意以及對《凡爾賽條約》的暴力拒絕。當然,正如我們將在本章各節中更詳細地看到的那樣,所有這些事情都是問題所在,但還有更重要的問題:這場運動首先成功地引導了1914年至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戰所引發的一係列矛盾情緒和文化焦慮,以及它對現有社會和性別秩序構成的諸多挑戰,其次它成功地將這些焦慮轉變為德國和整個歐洲新激進民族主義的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