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翰林蔡元培在《釋仇滿》一文中說:“吾國人皆一漢族而已,烏有所謂滿洲人者哉!凡種族之別,一曰血液,二曰風習。彼所謂滿洲人者,雖往昔有不與漢族通婚姻之製,然吾所聞見,彼族以漢人為妻而生子甚多,彼族婦女及業妓而事漢人者尤多。……彼之語言文字、起居行習,早失其從前撲鷙之氣而為北方裨士莠民之所同化,此其風習消滅之證明也。由是而言,則又烏有所謂滿洲人者哉?”
以文化論的角度,蔡元培的觀點大有可取之處,但在下一段落,蔡氏卻話鋒一轉:“然而滿洲人之名詞,則赫然揭著於吾國,則亦政略上占有特權之一記號耳”,而所謂的“滿人特權”,“唯其世襲爵位及不營實業而實食之特權耳”。從這個意義上說,仇滿不是種族複仇,而是反對特權,特別是反對親貴擅權。
晚清知名傳教士、曾任京師大學堂總教習的丁韙良在1907年寫就的《中國覺醒》一書中說:“我曾不止一次地要求驅逐滿人和瓜分中國。凡是了解1900年所發生故事的人都不會否認這一點,即滿人應該得到這樣的下場。”
但清末新政後,丁韙良卻又聲稱:“我之所以公開放棄這一說法,是因為看到清政府倡導改革精神這一富有希望的變化。在慈禧太後和光緒皇帝的領導下,中國人要比迎來一個新王朝或在波蘭的分裂政策下更容易獲得和平的進步。”對於清末愈演愈烈的“滿漢之爭”風潮,丁韙良提出的解決辦法是:“清廷必須做到以下三件事,廢除漢人削發蓄辮的做法,放棄滿人在科舉考試和謀取官職上的所有特權,以及鏟除在滿漢通婚一事上所設置的障礙。”
錢穆在《中國曆代政治得失》中說:“清代可說全沒有製度。它所有的製度,都是根據著明代,而在明代的製度裏,再加上他們許多的私心。這種私心,可說是一種‘部族政權’的私心。一切有滿洲部族的私心處罰,所以全隻有法術,更不見製度。……所謂‘部族政權’者,便是把政權掌握在某一個部族的手裏,這便是中國曆史上的異族政權了。譬如蒙古人、滿洲人跑進中國,也不是元清兩代每一個皇帝個人能掌握整個政權的。在此兩代,其政權之後麵,有蒙古滿洲全體部族在擁護此政權。於是蒙古人、滿洲人便是此一政權中之特殊階級或特殊分子了。此種政權,我們則稱之為‘部族政權’。不論蒙古也好,滿洲也好。他們都想拿一個部族來控製政府,掌握政權。這種政權,當然是私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