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帝退位前,南北議和所簽訂的《優待條件》包括三部分,即“優待皇室八條、待遇皇族四條、待遇滿蒙回藏七條”。其中,與旗人相關的有以下幾條:
在“丙、關於滿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條件”中,“一、與漢人平等”;“二、保護其原有之私產”;“五、先籌八旗生計,於未籌定之前,八旗兵弁俸餉,仍舊支放”;“六、從前營業居住等限製,一律蠲除,各州縣聽其自由入籍”;“七、滿、蒙、回、藏原有之宗教,聽其自由信仰”。
另外,在“甲、關於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優待條件”中,第八款也涉及到旗人,即“原有之禁衛軍歸中華民國陸軍部編製,額數俸餉仍如其舊”。
話雖如此,由於民國初年政局動**,加上前清時期財政已瀕臨崩潰,到民國後自不可能立刻扭轉,八旗生計問題也由此成為北洋政府頗為頭疼的問題。民國元年,內務部呈文臨時大總統袁世凱:“查籌辦八旗生計為今日當務之急,請特設籌辦八旗生計處,委任專員辦理。”袁世凱批示:“所請特設籌辦八旗生計處,自應照準。著派寶熙、三多、治格、陸建章、蔡金台、祝瀛元辦理。”
辛亥年後,遜清內務府曾多次登報向民國政府要求支付費用,而後者自始至終都不曾如數付給。白紙黑字、有約在先的“小朝廷”尚且如此,一般旗人的待遇就更加可想而知了。如旗兵改編後,雖說“餉額如舊”,但實際上並沒有履行過。頗具諷刺的是,“驅除韃虜”的民族主義在清廷覆亡後被迅速“選擇性遺忘”,而受到同等待遇的也包括那些“韃虜”們(旗人們)。旗人之前主要靠俸餉、錢糧為生計之源,在辛亥鼎革、滄桑巨變之後,俸銀、俸米全部停發,“鐵杆莊稼”絕收,他們將何以為生呢?
首先生活不下去的是京旗營房中的寡婦們。原本她們有清廷發給的撫恤金,現在忽然不發了,於是很快陷入了斷炊挨餓的慘境。後來實在沒辦法,京旗和駐防八旗的寡婦及家屬們來聯合起來去中南海總統府請願,男女老少一大群,請願隊伍一邊喊著:“餓!餓!我餓呀!”一邊把沿街的燒餅鋪、饅頭鋪一掃而空,邊吃邊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