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校尉又接手了一樁案子。案發地點,乃是河內郡。
張成,河內人,是個術士。他的特長是風角之占,也就是通過對季節更換時的風向觀察,來推斷人事的吉凶。不過,他是個有名的術士,因為他用這套小把戲結交了中官們,又通過中官給天子占過幾次,因而被人奉為神明。大凡昏聵的上層人物,皆喜結交具有特異功能的人,因為古人有言:“國之將興,聽於民;國之將亡,聽於神。”
延熹九年(166)春風初起的時節,張成在一個甲寅日,感到風刮得很高,並吹響了柳枝。他知道,按占法,這預示著朝廷要大赦天下了。他想起兒子有個仇人,便告訴兒子這一征兆,讓他放心大膽地殺了仇家。
明目張膽的殺人案發生後,殺人犯從容自若地進了李校尉的監獄。七天之後,他父親的預言應驗了。說句真話,如果沒有他父親的原因,李校尉或許就按朝廷的詔令辦了。可這次,當他被叫到大堂之上,得意洋洋地準備聆聽大赦令的時候,一見到李校尉那張臉,他就立刻明白:父親的預言失靈了。
張成聰明反被聰明誤,喪子之痛,讓他氣得快要瘋了。他一連多日地奔走於宦官的門庭。最後,由他的一位在朝中做官的弟子牢修,向天子上了一封誣告信,聲稱:“司隸校尉李膺等,養太學遊士,交結諸郡生徒,更相驅馳,共為部黨,誹訕朝廷,疑亂風俗。不遵朝廷詔令,濫殺已赦之民。”
天子的身體已被酒色搞得一塌糊塗,脾氣也隨之壞得厲害。他再也架不住中官等人的勸說,年輕而蒼白的臉氣成了青色,震怒之下,他讓中書起草詔令,在京畿和各個郡國收捕這些“共為部黨”的“黨人”。可是,詔書又被退了回來,因為針對全國的詔令,必須經過太尉、司空和司徒三公的平署簽字,才能公布天下。而當時的太尉正是陳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