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痛苦也最幸福,最有趣也最無聊的事
其實這世上最痛苦也最幸福,最有趣也最無聊的事情是——與自己的愚蠢鬥爭。
曾看到一篇文章裏談到動機論:動機論,或者陰謀論。這裏要特別聲明,是對人的動機論。一個組織的動機是可以去揣摩的,因為組織的運作機理基本上基於“自以為理性”,尤其是一些大的謀劃,總有它的道理在。有些組織還會公開宣傳它的動機,隻不過換了個名字叫“願景”。但一個人的動機,就有點難以揣摩,因為誰都有腦袋發熱衝動的時候。一篇完全基於動機論的文章,或者徹頭徹尾在討論一個人的動機的,是很需要去懷疑一下的:你又不是他肚裏的蛔蟲,你咋知道的?
我曾經就是一位“動機論”者,並美其名曰:我關心的是“本質”,而非“現象”。那時候的我,喜歡默默地在心裏給人貼標簽,而我最愛用的兩張標簽是:一、本質上是好的;二、本質上是壞的。一旦某人被貼上了標簽一,就算此人幹了什麽壞事,我也會替對方找理由,這不是他的初衷;一旦某人被貼上了標簽二,就算此人做了什麽好事,我也會不由自主地認為一定另有隱情。
在熱衷於貼標簽的日子裏,我確實活得比現在更容易,也更輕鬆。因為身邊發生的任何事情,根本不用我浪費腦細胞去分析事情本身,隻需看看這事兒是誰做的,讀讀對方腦門上的標簽就行。簡單說來,就是對人不對事。在很長一段時間裏,我一直為自己這種愛憎分明的價值觀洋洋得意。殊不知“愛憎分明”的背後往往是“非黑即白”,“洋洋得意”的背後往往是“愚蠢無知”。人的本質,本來就是好壞善惡皆有,光明與陰暗並存,揣測別人的本質和動機,真是吃飽了撐的。要是沒遇到小馬和小羊,也許我會一直那麽吃飽了撐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