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夥走後不到兩分鍾,那兄弟倆就鬧了意見。爭執之餘,兩個人還擠出不少時間把弗雷德裏克埋在山頂一座土堆上,高高地俯瞰著河對岸的鎮子,他們拔了幾根上帝鳥的羽毛,分給我們每一個人。接下來,兩個人吵吵開了,什麽誰說了什麽啦,誰朝誰開了一槍後來又出了什麽事啦之類的。最後,他們決定分道揚鑣,我被分配給歐文,盡管他不怎麽喜歡這個辦法。“我要去艾奧瓦州,跟一位年輕的女士求婚,要是我帶著小洋蔥頭,可走不快。”
“你把她綁來的時候,可沒說這些。”賈森說。
“帶這丫頭一起走,是爹的主意!”
於是他們又沒完沒了地吵開了。老家夥一走,群龍無首了。黑鬼鮑勃站在一邊。打仗的時候,他躲得老遠,連個人影都找不見——那黑鬼當逃兵才叫妙嘞——現在,槍聲也停了,他又冒了出來。我尋思著,不管他逃到哪裏,都不算太安全。他站在兩兄弟後麵看他們吵架。他聽著他們為了我拌嘴,便生氣起來:“我騎馬帶洋蔥頭去塔博爾。”
我可不想跟鮑勃去任何地方,就是他一直慫恿我,讓我在白人跟前男扮女裝,結果到了今天這步田地。再說鮑勃也不怎麽會開槍,歐文卻是神槍手。我在平原上混久了,早明白了當個神槍手是多麽要緊。可我什麽也沒說。
“女孩家的事,你懂多少?”歐文說。
“我知道得不少,”鮑勃說,“我自己就有好幾個閨女,要是你樂意,我可以很輕鬆地照顧好洋蔥頭。我無論如何不能回帕爾米拉。”
他說得有道理,他算是一件贓物,不管怎麽說,也沾上了汙點。倘若他說自己曾跟著約翰·布朗——可曾並肩作戰先不談——誰也不會相信。他寧願被賣到新奧爾良去,根據他的說法,蓄奴分子就是那麽幹的,白人覺得,黑奴們隻要嚐過自由的滋味,就連一個大子兒都賣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