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告訴任何人我的記憶恢複了。我必須努力按照現在的生活軌跡走下去,必須隨時提醒自己哪些事情是我之前忘記的,這讓我感覺筋疲力盡,以至於我開始忘記一些很重要的事情。比如我的曆史課本。新學期的第一天,我就丟了我的曆史書。我想書可能在詹姆斯的車裏,我們在車裏度過了很多美好的時光。我走到詹姆斯家,看看能不能找到我的書。
詹姆斯出去工作了,所以車沒有停在家裏。我問雷娜我可不可以去他的房間找找,她說“請自便”。雷娜並不是那種特別熱情的人,但是詹姆斯說這不是因為我,所以讓我不要見怪。
我在詹姆斯的床底下找了找,說起來你或許不太相信,我的書就在下麵,這個神奇的地方。在把書從床底下拿出來的時候,我注意到另一個東西。
這是詹姆斯之前申請的南加州大學寄過來的信封,信封還是密封著的,沒有打開。上麵郵戳顯示的日期是12月3日。也就是說詹姆斯收到這封信已經有七周時間了。這看起來有點……暫時找不到一個更好的詞來形容,隻能說有點不可思議。我知道他很想去那個大學的影視專業進修,但是他因為害怕被拒,甚至連信封都不敢打開?
正確的做法應該把信留在這裏,但是我並沒有這麽做。我把信撿起來放進包裏。我還沒想好要怎麽處置它,但是不能忍受這封信就這麽躺在床底下落灰塵。
那天晚上下班後,他打電話給我,說雷娜已經告訴他我去了他家的事情,他很抱歉當時不在家。
我告訴他是去找課本的,當時偶然發現了那封信。
電話那頭的詹姆斯突然變得死寂。
“如果你願意的話,我可以幫你打開。”我說。
他什麽都沒說。
“你是擔心自己不能被錄取嗎?”
他告訴我管好自己的事,然後就掛了電話。可以說這是我們倆第一次吵架。他之前從來沒有對我說話這麽大聲過。我想他這次生我的氣也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