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詹姆斯的房間裏,和他一起躺在**。在湯姆·普杜學校,一月份期末考試之前,有一周自由時間,這段時間不用來學校,學生自己安排複習。我正在研究物理,詹姆斯在研究我。“我不想愛一個人愛得如此瘋狂,”他說,“我不想我的一生幸福跟另一個人綁得那麽緊。”
我說不用擔心。
詹姆斯坐起來說:“不對,我是認真的。今天,我幾乎忘了吃藥。我對你的感情,有時候讓我自己都感到害怕。”
我開始吻他全身上下各個地方。不隻是吻他的嘴唇,在我看來,我們放了太多注意力在嘴唇上。畢竟除了嘴唇,還有很多同樣有趣可愛的地方可以吻。我吻他膝蓋上的折痕,吻他的背溝,他的背溝很窄但是肌肉驚人地發達。我吻他踝關節凸出來的那塊圓骨頭,但是不知道它叫什麽。我吻他烏黑濃密的眉毛,他眉頭上有一兩根一字眉。我吻他手腕上那條兩英寸長的橫向疤痕。
他把手腕抽開了。
“不用拿走。”我說。
他笑道:“天啊,我那時候真是太傻了。”
“你是說自己企圖自殺的事嗎?”
他這回笑得更久些,不過笑聲中多了一些傷感:“不是,我的意思是如果想割腕自殺,應該豎著割,而不是橫著割。如果橫著割的話,流血不會太多。這樣的話傷口就很容易自行愈合。”
除了攝影課,我學得最差的課就是法語課了。我得瘋狂地學才能勉強及格,這時候我連日常基本交流要用的法語詞都知道得不多。
但是幸運的是,詹姆斯是個法語奇才。他之前在加利福尼亞上的私立小學讀書,那裏差不多和英語課同一時段開了法語課。他常常跟我用法語對話,幫我學習法語,碰到我不會的法語詞時他會跟我解釋。
這天我們在車裏,他用法語問我:“關於你的事故,你怪威爾·蘭茲曼還是怪那些台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