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牛津通識課:信任博弈

結論 值得信任的重要性

歸根結底,什麽才是最重要的:是信任還是值得信任?當彼此的信任取得一致或可以生成值得信任時,這才是信任。而相信那些不值得信任的人會導致剝削、失望和背叛。當我們誤解他人的利益和承諾時,信任是無效的,即使這些利益與承諾本身並不是不可信的。如果我不清楚或不關心你的意願,如果我試圖表明我不能或不會幫助你,那麽你還相信我就是一個錯誤,但我不會證明自己是不可信的。也許是不願助人,或不友好,但不是欺騙,不是無能,也不是不值得信任。在這種情況下,你既不應該信任我,也不應該不信任我:你可以預見我不會幫助你,但你不必認為這是違背信任。

值得信任本身是有價值的嗎?還是隻有在贏得他人信任的時候才有價值?我們在這本書中遇到了不同類型的值得信任,其中隻有一些本身就有價值。例如,在經濟學家研究的信任博弈中,值得信任相當於願意退還某人主動贈送的禮物的一部分。(請記住,給錢者可以選擇交出一些現金,然後由實驗者將現金變成三倍;收錢者無論多寡,可以選擇返還給錢者一些現金。)收錢者沒有退還現金的外部製約——給錢者不會因此貧困潦倒——而且這兩者之間沒有預先存在的協議。此外,收錢者的決定也不影響實驗者計劃投入的總金額。因此,在這種情況下的值得信任,隻有在實驗的下麵幾輪中,鼓勵給錢者去進一步冒險,並在能夠讓實驗員注入更多現金的情況下,才是有價值的。這取決於遊戲的結構,從長遠來看,這可能會對收錢者有利,也可能不會。

此實驗意在模仿的現實生活情景,未來的合作,以及增加的現金,是十分重要的。如果有類似這樣的一個重要的目標可以通過這種合作來推進,那麽這個目標就為促進這種值得信任提供了一個理論基礎。但這一切都取決於目標的性質:如果兩家企業之間的合作是為了欺詐客戶,或者恐怖組織和流氓國家之間的合作是為了促進他們在暴力目標上的共同利益,那麽合作是我們想要摧毀而不是鼓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