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案的案發地點有室內和室外兩處,在接到報案之時便可確定。對於入室搶劫,偵查人員要分析作案人是如何選擇出入口,且采用何種方法出入的。查明作案人是否熟悉現場情況。針對室外搶劫,偵查人員要問清受害人具體的案發地點及周邊的明顯標識。仔細勘查現場,尋找是否留下痕跡物證,這些痕跡物證是否能夠證明作案人在案前有尾隨或蹲點守候的情況,案發後的逃跑方向和路線是怎樣的。
搶劫案多為係列案件,作案者往往一次成功不久又再次作案。在分析係列搶劫的案發地點時,地理畫像分析法是常用和較為科學的方法。運用這種方法針對係列案件在地點上所形成的點線麵關係是再合適不過的,再結合案情進行細致分析,不僅可以準確地判斷作案人的居住地,而且還可以預測作案人可能再次作案的地點。
這種分析方法是從犯罪心理學角度分析的,作案人在選擇作案地點時一般會考慮三點:
一是對作案地點的熟悉。大多數作案人在選擇作案的地點時,一般都會策劃好如何作案及逃跑路線,提前對作案現場及周圍環境有所了解。
二是要避開熟人,作案人選擇的犯罪地點時,往往都要避開有熟人的環境。
三是不能離居住地太遠。作案人選擇的犯罪地點如果離居住地太遠,不利於其作案後迅速逃離,所以多數情況下作案人在選擇作案地點時,會不自覺地把其居住地點考慮進去。
以上是作案人在作案地點的選擇上所要考慮的相關內容,這些情況一旦被偵查人員了解,那麽這些人就能夠通過地理畫像圈定偵查範圍。
1998年5月6日,德克薩斯州沃斯堡警察局接到報案:一名37歲的女士在夜晚回家的路上遭遇攔路搶劫,女士身上的所有財物被一掃而光。這是該警局近兩個月接到的第13起攔路搶劫案件,因為最近頻繁接到附近類似的報案電話,警察局派出專案小組調查此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