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中,部分連環凶手在被捕後往往都會拒絕承認警方的指控,尤其是在警方所掌握的證據不夠有力的情況下,凶手們往往都會堅持到公開受審的那一刻。凶手們的目的很簡單,“拒不認罪”可以增加他們勝訴的概率,如果能夠在法庭上發揮出恰當的演技和說辭,凶手就有一定的概率博取陪審團的同情。如此一來,陪審團的態度就可以影響整個案子的最終審理結果,罪犯甚至極有可能會被假釋或無罪釋放。
在美國東南部,有一座風景秀美的高原城市——亞特蘭大。作為全美僅有的三座高原城市之一,亞特蘭大還是一個新興的工業化城市。此外,對於這座美國南方國際化的大都市來說,黑人才是這座城市的“主要力量”,他們占據了亞特蘭大總人口的52%,是這座城市的主要組成部分。但是,就在這座以黑人為主的城市裏,卻曾經發生過一起針對黑人的慘案——“第三十號要案”,又稱亞特蘭大青少年謀殺案。亞特蘭大當局為了能夠將製造這起凶案的凶手抓獲,曾組織了一場美國曆史上規模最大,最廣為人知的搜捕行動,而這次搜捕行動並沒有產生任何效果。隨後,“第三十號要案”的每一步調查都在美國各界引起了激烈的爭論。
整件事情還要從1979年7月28日說起。當天,亞特蘭大警方接到市民投訴,市民們稱妮絲吉萊克路附近的樹林中經常傳來陣陣惡臭。為了弄清楚惡臭的原因,警方組織人手對該道路附近的密林進行了地毯式的搜索。結果警方在密林深處找到了一具黑人男孩的屍體,而且在距離這具屍體50英尺外的地方,警方又發現了另一具被肢解的屍體,死者同樣是一名黑人。屍檢報告顯示,第一具完整的屍體是三天前失蹤的黑人男孩艾米弗雷德·埃文斯,他是被凶手用繩索勒死的,艾米弗雷德今年隻有13歲。第二具被殘忍肢解的屍體則是四天前失蹤的愛德華·史密斯,他是被凶手以0.22口徑的手槍射殺的,愛德華今年隻有14歲。就在警方努力搜集證據的時候,新的受害者屍體又被人們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