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罪犯被逮捕、審判、判定有罪、定刑之前,還有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談判或審問。在這裏,談判主要指的是“人質談判”。在很多時候,FBI都必須麵對挾持人質的暴徒或者以自己為“人質”的自殺者,所以他們必須掌握足夠多的談判技巧。
1979年12月中旬,FBI總部收到了一份來自佐治亞州羅馬市警局的請求支援報告。事情的起因是:羅馬市轄區內發生了一起凶案,這起凶案在當地造成的影響極其惡劣,而當地警方又欠缺處理這種案件的經驗,因此他們要求FBI派人來協助處理這起案件。FBI馬上回應了羅馬市警局的請求,他們以最快的速度調派了一名特工和一位犯罪心理學家趕往羅馬市,並在前往案發地的途中調閱了與此案有關的文件資料。
案件發生在1979年12月8號。案發當天下午四點,家住羅馬市阿戴維斯維爾地區的瑪麗·弗朗西斯·斯托納蹦蹦跳跳地下了校車。校車停靠在瑪麗家的車道口處,校車司機在親眼看到瑪麗向家門走去後,驅車離開了那裏,但瑪麗就此失蹤。瑪麗生得很漂亮,她今年隻有12歲,正是天真無邪的年紀。
阿戴維斯維爾地區距離羅馬市僅有半個小時的車程,位置並不算太偏僻,所以瑪麗的父母從來都沒有擔心過瑪麗的安全問題,他們經常讓她在放學後自行回家。瑪麗家的位置就在公路左側100碼處,這裏行人如織,所以他們從來沒有想過有誰會如此膽大包天地在這裏將瑪麗綁走。
瑪麗的屍體是被一對年輕夫婦發現的,當時他們正在一條植被茂盛的情人小徑上散步。瑪麗的屍體被丟在小徑旁的樹叢中,屍體的頭上被套了一件鮮黃色的外衣,正是這件外衣鮮豔的顏色引起了這對年輕夫婦的注意。這對夫婦察覺到事情的嚴重性,他們考慮到現場可能會留有十分重要的證據,所以就決定留在原地保護現場,並馬上向警方報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