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FBI破案課

第三節 修正、否定或證實假設

假設是根據已知的事實材料和科學知識,對新事物產生的原因和發展規律做出假定,並且證明這一假定的思維方法。

提出假設要從客觀事實出發,這是科學嚴謹的體現,要讓假設建立在案情和現場痕跡物證的基礎之上,假設摒棄空想,依附於事實依據。但在偵查初期,偵查技術人員所掌握的材料或信息總是有限的,一時又難以搜集到更多的信息資料,在這種情況下,偵查人員不應消極等待,而應積極思考,進行嚴密的邏輯推理,在思考中假設,在假設的指導下繼續搜集線索,並且隨著調查活動的推進,不斷地修正假設,否定或證實假設,直到查明案情。

2010年3月5日,洛杉磯市發生了一起一家三口被殺的命案。案發現場是一個190平方米的二層別墅,坐北朝南的三居室。案發現場的大門緊閉,門窗完好無損。女主人的屍體和孩子的屍體在樓上次臥裏被發現,而男主人的屍體在客廳裏。三名死者的胸部、腹部、頸部等部位都有明顯被刀刺的痕跡,且屍體附近的地板上皆是血水流淌,牆上亦是血跡飛濺,慘不忍睹。FBI警員結合案發現場的其他情況做出了結論:這是一起報複性殺人案件,而且一定是熟人所為。

經過幾個小時的調查取證,FBI警員在死者家一樓廚房的窗台上發現了腳印,而且他們在窗台下麵對應的地方也發現了相同的腳印。既然凶手在離開時沒有清理腳印,那麽,他的指紋清理工作一定也做得不到位。而腳印附近,就是FBI警員重點搜查的地方。但是還有一種可能,如果凶手是戴著手套進行作案的呢?那FBI警員豈不是要做無用功嗎?非也,如果凶手那麽謹慎的話,他就不可能不清理留在窗台上的腳印。由此可見,凶手一定是一個非常狂妄自大的人。這些隻是FBI警員的假設。但是,三分鍾後,他們就找到了證明假設的證據。他們在窗台外側的下端,發現了一個血手掌印,除此之外,他們還在窗台外麵的花園裏發現了血跡。奇怪,三名死者不都是死在了屋裏嗎?為什麽花園裏還會有血跡?除非凶手也受了傷,這正好解釋了凶手為什麽在作案後不清理腳印和指紋。在沒有確鑿的證據之前,這些分析都隻是假設,不過FBI警員卻可以沿著這些假設,尋到破案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