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舊金山分局的警員們最近在辦案中遇到了一起很特殊的案件。死者是一名中年男子,當FBI的警員們到達案發現場時,死者倒在廚房的地上,身上還圍著圍裙,頭上還在流著血,警長麥克很快就得出了結論:死者死亡的時間應該在四十分鍾內,死之前正在廚房做飯,死者是被棍棒類的硬物擊中後腦勺,造成顱骨骨折而死。
經過一個小時的現場勘察,麥克警長及下屬從鄰居那裏得知,死者死前曾和妻子發生了激烈的爭執,周圍四鄰都聽到了他們的吵架聲,他們平時也這麽吵架,他們都已經習慣了,沒想到,這次真釀成了血案。而其中一位鄰居也確信無疑地指出,半個小時前她在樓下撞見了邊哭邊跑下樓梯的死者的妻子。
案情至此,差不多已經水落石出:殺人凶手就是死者的妻子。但是,令在場的FBI警員感到蹊蹺的是:該女子是用什麽凶器殺死了她的丈夫呢?很顯然,死者是被棍棒類的東西給打死的,可是他們在案發現場找了很久,都沒有找到任何線索。廚房裏的灶台上隻有砧板、菜刀和一條青魚。難道是凶手將棍棒拿走了?帶著這個疑問,麥克警長又找到了那位看見死者妻子的目擊證人,然而她確信無疑地告訴警長,死者的妻子手裏什麽都沒有拿。這就奇怪了。
通常情況下,人們隻相信自己親眼所看到,或是認知範圍內確信無疑的事,例如:當警員看到死者的傷口時,就立馬想到了“棍棒類”的東西是置男子於死地的凶器,在破案過程中,這種再平常不過的慣性思維,並沒有什麽過錯,然而,“棍棒類”的凶器,在某些較為特殊的案子中,並不完全等同於我們實際生活中的棍棒,它隻是屬於“棍棒類”的凶器。這就好比,死者是被“利器”刺傷,失血過多而死,但是並不能說置死者於死地的就是鋒利無比的刀或是玻璃,隻要思維稍微移植一下,就會想到,作案工具很可能是冰塊。這是最關鍵的一點。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大多數探員碰到此類案情時,都會受到慣性思維的趨勢,然後花費大量時間去尋找那些他們願意相信的凶器,就好比在上述案子中,凶手是誰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情了,可是所有探員都無法找到凶器。為什麽?因為慣性思維讓他們願意相信凶器一定是棍棒,所以在案發現場花了大量時間去找尋那根棍棒。結果不僅一無所獲,還讓自己陷入了重重迷思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