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FBI心理學全集(套裝共6冊)

第十節 人際關係的標尺

在現實生活中,如果我們細心留意,就會發現人與人之間總是保持著不同的距離,而這些遠近不同的距離就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標尺。沒有人喜歡被他人侵占空間,比如生活中,很多人乘坐地鐵時,即便身邊有空位,也會選擇站在相對空曠的位置上,這就是人類對個人空間的本能追求現象,是人們肢體語言中表現出來的領地效應。我們假想一下,如果坐在鄰座的人把自己的胳膊架在我們的椅背上,然後自顧自地看窗外的風景,那不管是誰被他“圈”在椅子上,都會有種坐立不安的感覺。

在現實生活中,影響人際距離的因素有很多,可能是交往的雙方有共性或者性格相近,脾胃相投;可能交往的個體個性互補;也可能是交往雙方被某些客觀因素吸引(外貌、魅力、金錢)等等,這些都會影響到人際距離。而交往個體之間的交往頻率、交往時間、交往時所處的環境以及性別等因素,又可能導致他們彼此之間人際距離的增加或減少。正是因為這些複雜多變又與人的心理感覺密切相關的因素,使得人際距離可以從側麵反映出人與人之間的情感傾向和行為傾向。

FBI研究發現,在生活交際中,人與人之間的人際關係和所處的情境,決定了彼此之間自我空間的範圍。美國的心理學家霍爾博士將人類彼此間的人際距離劃分為四種類型,分別是公共距離、社交距離、個人距離和親密距離。公眾距離通常是指交往雙方之間的交際距離在3.5米以上,這種交際距離一般出現在彼此都為陌生人或者公共場合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演講者或者表演者與觀眾、聽眾之間的距離。

社交距離是指彼此間的交往距離在1.2~3.5米之間,這個距離多出現在工作、社交場所,比如談判或者上下級匯報工作的時候,交往雙方都會下意識地保持社交距離。個人距離是指交往雙方之間的距離在0.5~1.2米之間,也就是說交往雙方之間,隻需要伸一伸手就可以碰觸到對方的身體。所以說,能夠進入個人距離與自己交談的人,通常是自己的朋友、同事或者較熟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