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年前,當我著手探索夢的意義時,遇到了最棘手的問題。我看到,夢與清醒時的生活並不對立,它與生活中的其他行為和表現一致。假如白天我們全神貫注地努力朝著實現優越感的目標奮鬥,晚上也會想著同一個問題。夢肯定也是生活方式的產物,並與生活方式保持一致。
強化生活方式
以下事實可以幫我們馬上了解做夢的目的。我們做夢,但早晨醒來一般會忘記做了什麽夢,似乎一絲痕跡也難以尋覓。但事實真是如此嗎?果真一絲痕跡也未留下?其實還是有東西留下的,那就是夢所引起的內心的波動。所有的圖像都已消失,對夢的所有理解都不複存在,隻有內心的感覺仍然存在。夢隻是激發感覺的方式和工具,做夢的目的在於遺留下這種感覺。
個體所產生的感覺必定與其生活方式一致。夢中的思想和白天的思想沒有絕對的差異,兩者間並無嚴格界限。二者的差異簡單來說,就是夢中接觸的現實要比清醒時更少,但並未完全脫離現實。當睡覺時,我們仍然會與現實接觸。如果白天有某些問題困擾我們,晚上睡覺時,這些問題仍然會如影隨形。例如,即使睡著了,我們仍能控製自己不從**掉下來,這就表明在睡夢中,我們與現實的聯係依然存在。
一位母親在街道的喧囂嘈雜中仍然能安然入睡,但隻要身邊的孩子發出一點兒響動就會醒過來。即使在睡夢中,我們與外界的聯係依然沒有切斷。但是,在睡夢中,感官知覺雖然存在,卻已減弱,我們與現實的聯係也就減少了。做夢時,我們是獨自一人,社會的要求並不那麽緊迫地困擾我們。在夢的思維中,我們並不需要像清醒時那樣真實地應對周圍的環境。
隻有當我們沒有緊張感,對麵臨的問題胸有成竹時,睡眠才不會受到幹擾。寧靜睡眠的幹擾之一就是做夢。我們可以得出結論:隻有在沒有把握解決問題時,或者即使在睡夢中現實也在壓迫我們、要求我們解決困境時,我們才會做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