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滿足——幸福,實際上往往是消極的東西。本來,自然就無意賜予我們幸福,不為一個願望的達成而感到滿足。因為願望雖是一切快樂的先導條件,但產生願望卻出於“缺乏”。並且,願望獲得滿足後就消失,快樂隨之消失。所謂滿足或幸福,也不可能免於痛苦窮困的狀態。
總之,願望糾纏不休,足以擾亂我們的平靜,就算倦怠也是一種痛苦,它會造成我們的生存重荷。我們要獲得或達成某件事情,總是困難重重。一個計劃總要遇到許多阻力,沿途布滿荊棘,並且當你好不容易克服一切而最終獲得時,實際你隻是免除一種苦惱、一種願望,再也得不到什麽,它和這一願望未表現之時的狀態無絲毫差異。
直接給予我們的通常隻有缺乏,即痛苦。也許當滿足或快樂呈現時,我們能回憶起從前的苦惱或缺乏,但這僅僅是間接的了解。其實,我們從未正確體認或珍視過現在所擁有的幸福或利益,而僅視之為當然的事情,這乃是因為它們僅以抑製痛苦來消極地滿足我們。一旦失去它,才逐漸察覺出它們的價值;這是因為缺乏、窮困、苦惱能夠積極地直接傳達給我們。
因此,當我們回想擺脫窮困、病痛或缺乏時,常流露欣慰之情,隻因那是享受現在的唯一方法。就求生欲望所表現的自私立場來看,我們無法否認,當我們目睹或敘述他人的苦惱時,可得到一種滿足或快慰。盧克萊修就曾很率直地敘述出這種心理:
海上狂風大作時,佇立岸邊,
看著舟人的勞苦,心生快慰,
不是幸災樂禍,
而是慶幸自己得以幸免災禍。
但這種喜慰,這種幸福的認識,實已非常接近積極的惡意了。一切幸福都是消極的,而非積極的,所以不可能有永遠的滿足或喜悅,我們隻是避免這一次的痛苦或缺乏,但接踵而來的不是新的痛苦,就是倦怠,是空虛的憧憬和無聊。從世界和人生最忠實的鏡子——藝術,尤其是從詩歌中就能得到證實。所有的敘事詩或戲劇,不外是表現人類為獲得幸福所做的掙紮和努力,而從未描繪永恒而圓滿的幸福。這些詩的主角曆盡了千辛萬苦或通過重重危險,終於走到他的目標,一旦到達終點後,便匆匆閉幕、草草收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