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無意識的夜晚,一個生命覺醒的意誌化成個體,它從廣闊無涯的世界中,從無數正在努力、煩惱、迷惑的個體間,找出了他自己,然後又像做了一場噩夢一般,迅即回歸到以前的無意識中。但在未走到那裏之前,他有無限的願望、無盡的要求。
一個願望剛獲得滿足,又產生了新的願望。即使賜予他世界上可能有的滿足,也不足以平息他的欲望、抑壓他的需求、滿足他內心的深淵。並且,試想縱使能獲得所有種類的滿足,那對人們究竟將會形成何種局麵呢?不外乎仍是日夜辛勞以維持生存。
為此,他仍須不斷地辛苦、不斷地憂慮、不斷地和窮困戰鬥,而死亡總隨時在前頭等待他。我們要能明確了解幸福原是一種迷妄,最後終歸一場空,如此來觀察人生萬事,才能分明。其中道理存在於事物最深的本質中,大部分人的生命所以悲慘而短暫,即是因為不知此理。
人生所呈現的就是或大或小從無間斷的欺瞞。一個願望遙遙向我們招手,我們便鍥而不舍地追求或等待,但在獲得之後,立刻又被奪去。“距離”這一魔術,正如天國所顯示的一般,實是一種錯覺,我們被它欺騙後便告消失。
因此,所謂幸福,通常不是在未來,便是業已過去,而“現在”,就像是和風吹拂陽光普照的平原上的一片小黑雲,它的前後左右都光輝燦爛,唯獨這片雲中是一團陰影。
所以,“現在”通常是不滿,“未來”未可預卜,“過去”則已無可挽回。人生之中的每時、每日、每周、每年,都是或大或小形形色色的災難,它的希望常遭悖逆,它的計劃時遇頓挫,這樣的人生,分明已樹起使人厭煩的標記,為何大家竟會把這些事情看漏,而認定人生是值得感謝和快樂,人類是幸福的存在呢?實在令人莫名其妙,我們應從人生的普通狀態——連續的迷妄和覺醒的交迭,而產生一種信念:沒有任何事物值得我們奮鬥、努力和爭取,一切財寶都是空無,這個世界終必歸於破滅,而人生就是得不償失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