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父母的強迫、命令態度也會給孩子帶來反感,從而無法達到自然懲罰的效果。正確的方法是讓孩子自己去感受錯誤。
蒂娜滿13歲了,已經懂得追求漂亮了,最直接的表現就是她換衣服的頻率越來越高,這直接加重了媽媽的負擔。於是,媽媽決定找她談談,媽媽說:“寶貝,媽媽工作很忙,你已經13歲了,可以為媽媽分擔些家務,做一些自己的事情了。以後你的衣服要自己洗。如果你忘記的話,就隻好穿髒衣服了。”蒂娜很痛快地點了點頭。
一周過去了,媽媽發現洗衣機裏塞滿了蒂娜的髒衣服,她很生氣,於是很嚴厲地批評了蒂娜,蒂娜答應媽媽下次不會了。
接下來的一周,蒂娜還是沒有洗,髒衣服更多了,洗衣機裏已經放不下了,它們都堆在了蒂娜屋裏,幾乎占了一地,最嚴重的是蒂娜已經沒有幾件幹淨衣服可以換了。媽媽決定用“自然懲罰法則”好好教育教育她,但是蒂娜有她的應對辦法:她從髒衣服堆裏撿出稍微幹淨的衣服繼續穿,就是怎麽也不肯自己動手把它們洗幹淨。
幾周下來,媽媽徹底被激怒了。終於有一天,她狠狠地罵了蒂娜一頓,把她的幾件髒得不得了的衣服扔了,最後把蒂娜拉到洗衣機旁,逼著她把衣服洗了。然而接下來的日子,事情並沒有多大改觀,蒂娜照舊還得需要媽媽催促才會去洗衣服。
事實上,蒂娜不可能一直穿髒衣服,女孩子一般都是愛打扮、愛幹淨的,她懂得什麽是美觀漂亮,什麽是邋遢肮髒,她不可能長期穿髒衣服。她的“消極怠工”可能是出於對媽媽幹涉的抗議,她隻是想讓媽媽知道,她並不願意讓別人強迫自己幹什麽事情。她寧願自己穿髒衣服,也不願意受媽媽支配。
媽媽在惱火的時候強迫蒂娜洗了衣服,問題並不能解決。也許下次情況還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