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有父母能夠知道,兒童的潛能培養遵循著一種奇特的規律——天賦遞減規律,即兒童的天賦隨著年齡增大而遞減,教育得越晚,兒童與生俱來的潛能就發揮得越少。
早期教育是開發兒童潛能的必要方式之一,早期教育更容易造就天才。比如一棵橡樹,假如它能夠充分地生長,可以長到30米,那麽這棵橡樹就具有長到30米高的潛能。但事實上,能夠長到30米的橡樹很少,一般隻能長到12~15米,生長環境不好的甚至隻能長到6~9米;如果肥料充足,再加上精心培育,則可以長到18~21米,甚至是24~26米。
同樣,一個孩子,假如他的天資能得到充分的發揮,最終可以具有100分的能力,那麽100分就是這個孩子的潛能。如果放任不管,就隻能成為具有30分能力的人,他的潛能隻發揮出一小部分;如果對他進行適當的教育,他的能力就可以達到六七十分,甚至是80分。專家的教育研究表明:如果從5歲開始教育,即使是非常理想的教育,將來也隻能具有80分的能力;如果從10歲開始教育,就隻能具有60分的能力。這就是天賦遞減法則的具體體現。
由於孩子的各種能力有著不同的發展期,而且各個發展期是基本不變的。雖然某些能力的發展期可能很長,而另一些能力的發展期則很短。如果一切能力不在發展期內得到發展,就永遠不會再有發展。
在我國國民教育普及的今天,傑出的手工藝人反而少了,這也是天賦遞減法則的一個體現。據有經驗的老漁夫說,如今沒有像過去那樣善於遊泳、搖櫓、撒網的人了,這是因為孩子們在十一二歲期間都在上學,而水上功夫必須從10歲左右開始練起。
孩子的外語學習也是如此。如果不從10歲以前開始學習使用外語,就很難掌握地道的外國口音,腔調總會有點“怪”。甚至不少專家認為,鋼琴如果不從5歲開始練,小提琴如果不從3歲開始練,就不可能達到很高的境界。也就是說,兒童的能力,如果不在發展期內進行培養,就會出現兒童潛能遞減的現象,這就是早期教育能夠造就天才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