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隻木桶盛水的多少,並不取決於桶壁上最高的那塊木板,而取決於桶壁上最短的那塊木板。這一規律就是在諸多領域中廣泛應用的“木桶定律”,也叫“木桶理論”。
“木桶定律”有三個推論:
其一,隻有桶壁上的所有木板都足夠高,木桶才能盛滿水,隻要這個木桶裏有一塊木板不夠高,木桶裏的水就不可能是滿的;
其二,比最低木板高的木板的高出部分都是沒有意義的,高得越多,浪費越大;
其三,要想提高木桶的容量,應該設法加高最低木板的高度,這是最有效也是唯一的途徑。
對這個理論,初聽時你或許會懷疑,最長的怎麽反而不如最短的?繼而就會理解和讚同,確實,木桶盛水的多少,起決定性作用的不是那塊最長的木板,而是那塊最短的木板,因為水的界麵是與最短的木板平齊的。
與木桶定律相似的還有一個鏈條定律:一根鏈條跟它最薄弱的環節有著相同的強度,鏈條越長越薄弱。
觀察構成一個組織的各個部分,我們很容易發現,各個部分往往是參差不齊的,而決定整個組織水平的往往是那個最薄弱的部分。
觀察構成一個產品的各個部分,我們也能夠發現,產品各個方麵的質量都是不一樣的,而決定整個產品檔次的往往也是那個水平最低的方麵。
觀察一個人也同樣,每個人都有優勢和劣勢,它們共同構成了一個人的能力,然而,如果他的致命劣勢無法改變,他的一生都無法接近成功。
“最短的木板”“最弱的環節”與“最大的劣勢”都是組織中的一部分,它們與整個組織息息相關,你無法把它們徹底排除在組織之外,你能做的隻有“加長最短的木板”“增強最薄弱的環節”與“改變最大的劣勢”。
因此,前進或者成功的真正意義就是去修補最短的那塊木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