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再回到那個小男孩的故事吧。我們能想象到,小男孩會很快發現自己陷入困境——沒有人再喜歡他,他在學校也沒什麽長進,依然我行我素。不斷幹擾別人,這就是他人格的完整體現。那麽,接下來會如何呢?在學校裏,每次騷擾別人,他就受到老師的懲罰。老師會把他的表現記錄在案,甚至給他父母寄投訴信。這種情況發展到最後,學校會建議他退學,理由是他不適應學校生活。
對於這個解決方法,小男孩是最喜歡的,沒有人比他更開心。他的行為模式的邏輯連貫性,再次從他的態度中體現出來。雖然這種態度是錯誤的,但一旦形成,就不易改變。他犯的根本錯誤就是,想成為萬眾矚目的焦點。如果他要因犯錯而受懲罰,那麽,他受懲罰的原因應該是這個根本錯誤。因為這個錯誤,他不斷地試圖讓母親圍著他轉;因為這個錯誤,他像個“小皇帝”,享受了8年的絕對權利,直到突然被剝奪了“王位”。在沒有失去“王位”之前,他的母親隻為他存在。妹妹出生後,他又犯了一個錯誤——拚命掙紮要奪回他的“王位”。但我們必須承認,這個錯誤無關本性優劣。隻有當孩子毫無準備地麵臨一種新的處境,在掙紮中也沒有得到任何人的指引時,這種惡劣的行為才顯露出來。比如,一個孩子隻習慣大人把注意力完全放在他身上,突然麵臨一個新情境:他開始上學,學校裏的老師會對所有的孩子一視同仁。此時,這個孩子要求得到比其他同學更多的關注,老師就會被惹惱。對一個習慣嬌寵,並非品性惡劣或無藥可救的孩子來說,這種處境非常危險。
這樣,我們就很容易理解和解釋,案例中的小男孩的個人生活方式和學校所要求的生活方式之間的衝突。如果用圖示來描述這種衝突,我們會發現兒童人格的目標和學校定下的目標,兩者方向是不一致的,甚至是相反的。兒童的目標決定他生命中發生的一切,他全身心地向著自己的目標努力,但學校期望每個孩子都有正常的生活方式。因此,兩者不可避免地產生衝突。不過,學校方麵忽視了這種處境下的兒童心理,既沒有在管理上體諒和包容他,也沒有采取措施來消除衝突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