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越感的目標——也就是為個體的優越感目標鋪路,一直是夢的目的。一個人的所有特征、行為和夢境都是使他們能夠找到這一重要目標的工具——不管這個目標是成為注意的焦點,是渴望決定他人的命運,還是逃避自己的責任。
夢的目的既不能有邏輯地,也不能真實地表達。夢的存在是為了創造一種特定的情緒、心情或情感,我們不可能完全搞清楚它的晦澀之處,但是它僅僅是在程度上跟現實生活不同,在性質上沒有差別。我們已經看到,心靈對生活問題所給出的答案,跟個體的生活計劃有關:它們不會融入一個預先設立的邏輯框架——盡管是為了改善社會交往——我們要讓它們更加符合邏輯。一旦我們把夢中的生活,跟現實生活緊密地聯係到一起,夢中的生活就沒有了神秘感。跟現實生活一樣,出現在夢中的情景也是矛盾的,是現實與情感的融合。
在人類的曆史上,夢一直都顯得非常神秘,許多民族都賦予它預言性的解釋。夢常常被當作未來事情的預言,這種想法半對半錯:對的是,夢是聯係做夢者麵臨的問題與他們想達到的目標之間的橋梁。所以,夢常常會成真,因為做夢者在夢中進行了練習,這就是在為夢的實現做準備。
跟現實生活一樣,在夢中也能揭示出同樣的關聯性。如果一個人很有洞察力且很聰明,那麽他就能夠預見未來。不管他們分析的是現實生活還是夢境,他們所要做的就是去判斷。比如,一個人夢到了熟人去世,而那個人真的死了。這個做夢者不過是把自己日常的想法或者擔憂帶到了夢中。
正是因為夢有預言性的觀點包含了半對半錯的東西,所以我們說它迷信:它通常被那些生性迷信的人所堅持,或者被那些讓大家認為他們有特殊能力、能找到其中重要意義的人所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