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卑情結通常都跟那種認為人不會有特殊能力的想法有關。認為某些人有天賦,而別人沒有的想法是一種常有的謬誤,這種想法本身就是自卑情結的表現。根據個體心理學的觀點,每個人都能完成任何事情,當某個男孩或女孩對這個格外絕望,並且感到不能實現某個有用的目標時,這就是一種自卑情結的標誌。
自卑情結的另一個方麵是相信遺傳特征。如果成功真的取決於天生的能力,那麽沒有任何心理學家可以幫助任何人,但事實上,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勇氣,並且心理學家的任務是要把絕望轉變為希望,這能使人們鼓起勇氣做出有益的努力。
有時會遇到這樣的案例,16歲左右的年輕人,被學校開除後在絕望中自殺。其自殺是一種報複行為——是對社會的控告,那是個體證明自身價值的方式——就他們的個人邏輯而不是常識而言,在這種情況下,所需要的是去說服這些年輕人並給他們勇氣。
我們還能舉出很多別的案例。來看下這個女孩的情況:她11歲,不被家人喜歡,別的孩子更討人喜歡,她覺得自己很多餘,於是開始變得脾氣暴躁,喜歡與人爭鬥,並且不聽話。這是一個很容易分析的案例,這個女孩覺得自己不受人喜歡,開始還會爭取,但後來就失去了希望。有一天她在商店裏偷了東西——對個體心理學家來說,偷盜與其說是犯罪,不如說是兒童想使自己的內心變得更富有衝動的行為表現。除非一個人覺得自己貧窮否則就不太會有這樣的衝動。這個女孩的偷竊行為,就是她在家裏缺乏關愛並且缺乏希望的結果。兒童隻有在覺得自己貧窮的時候,才會開始偷東西。他們的感覺也許並不能反映客觀事實,但在心理學上,也是解釋其行為的原因。
另一個案例是一個8歲的男孩:一個私生子,長得不太好看,跟養父母住在一起,養父母沒有好好照顧他,也沒有好好教導他。有時養母會給他一些糖果,這在他的生命裏是一個歡樂的時刻。養父年齡很大,這對夫婦有自己的孩子,一個女孩,是這位養父生命中唯一的樂事,他視她為掌上明珠。男孩偷東西是因為覺得自己貧窮,想使自己變得富有;他偷東西,養父就打他,但他還是不知悔改。可能有人會認為這個孩子很勇敢,因為盡管養父打他,他還是會偷東西,但這不是事情的本質——因為他總希望能不被發現,這就不是勇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