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心理學家詹巴鬥曾進行過一項有趣的試驗:把兩輛一模一樣的汽車分別停放在兩個不同的街區。其中一輛完好無損,停放在帕羅阿爾托的中產階級社區,而另一輛,摘掉車牌、打開頂棚,停放在相對雜亂的布朗克斯街區。結果怎樣呢?
停在中產階級社區的那一輛,過了一個星期還完好無損;而打開頂棚的那一輛,不到一天就被偷走了。
後來,詹巴鬥把完好無損的那輛汽車敲碎一塊玻璃,僅僅幾小時汽車就不見了。
以這項試驗為基礎,美國政治學家威爾遜和犯罪學家凱林提出了一個“破窗效應”。他們認為:如果有人打壞了一棟建築上的一塊玻璃,又沒有及時修複,別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縱容,去打碎更多的玻璃。
久而久之,這些窗戶就給人造成一種無序的感覺,在這種麻木不仁的氛圍中,犯罪就會滋生、蔓延。
“偷車試驗”和“破窗效應”更多的是從犯罪心理去思考問題,但不管把“破窗效應”用在什麽領域,角度不同,但道理相似:環境具有強烈的暗示性和誘導性,必須及時修好“第一扇被打碎的窗戶玻璃”。
推而廣之,從人與環境的關係這個角度去看,我們周圍的生活中所發生的許多事情,不正是環境暗示和誘導作用的結果嗎?
比如,在窗明幾淨、環境幽雅的工作場所,沒有人會大聲喧嘩或“噗”地吐出一口痰來;相反,如果環境髒亂不堪,倒是時常可以看見吐痰、便溺、打鬧、互罵等不文明的舉止。
又比如,在公交車站,如果大家都井然有序地排隊上車,又有多少人會不顧眾人的文明舉動和鄙夷眼光而貿然插隊?與這相反,車輛尚未停穩,猴急的人們你推我擁,爭先恐後,後來的人如果想排隊上車,恐怕也沒有耐心了。
因此,環境好,不文明之舉也會有所收斂;環境不好,文明的舉動也會受到影響。人是環境的產物,同樣,人的行為也是環境的一部分,兩者之間是一種互動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