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典文明的精髓就在於希臘公民享有的自由,這種自由涵蓋了公民生活的方方麵麵,是一個完整的自由體係,而不像其他城邦那樣,連自由都被限製在某個框架內。
古希臘文明並非純粹的原始文明。和其他文明一樣,它在歲月的積澱中,不斷借鑒吸收了先前更古老的文明。但無論麵對什麽文明,希臘人都能夠使之為己所用,借助外來的基礎打造希臘獨有的智慧創意。他們喜歡以商人、旅行者或漂泊者的身份去國外周遊,每到一處都不忘記帶上懷疑的精神、理性的思辨、好學的習慣以及批判的眼光。
思想家康德說:“個人是自由的,他隻服從於法律而不服從於個人。”熱愛法律,尊重並服從法律,是自由的核心內容。雅典法律是全體雅典公民的意誌體現,因此是無私而公正的。法律麵前,人人平等,且不失尊嚴。
自由表達思想是雅典公民的基本權利。每個人都不是別人的奴仆,他們隻服從法律,而不需要向任何人低頭。雅典公民擁有言論、批評和討論的自由。作為被討論的對象,雅典的政治是完全公開透明的,不會對雅典公民有任何隱瞞。每一個公民都可以對現行政策提出自己的意見,即使是被民眾推選出的執政官也沒有濫用權力的空間。
悲劇詩人歐裏庇得斯說:“所謂奴隸,就是一個不能發表自己思想觀點的人。”古希臘人認為,允許公民自由地思考和發表言論,比靠法律強製來維護自由更重要。雅典人可以自由地思考哲學、政治和現實生活。閱讀古希臘著作時,我們發現,絕大多數希臘學者都不會在自己的著作中為權威注釋,在講述某種學說時,也隻是用前人的論述進行介紹。他們沒有盲從學者的習慣,都善於獨立思考。在希臘各學派中,隻有伊壁鳩魯學派有點樹立權威的想法,但也僅此而已。他們尊重自己的獨立,也尊重他人的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