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金嶽霖哲學三書

B.正常的官能者

1.官能的分類。我們已經把個體分為有官能和無官能兩大類。有官能這一大類中,不同官能的個體當然可以分作不同的官能類。假如一類中有大同小異的官能,我們又可以把該類分為若幹種。這裏的分類完全是根據於官能與有官能的個體的,其它方麵的色形狀態不相幹。色盲的人和非色盲的人雖然在身體發膚上一樣,雖然在別的官能上屬於一官能類,然而在視官上不屬於一官能種。不同的官能的個體屬於不同的官能類。鷹底視官和牛底不同,狗底嗅官和人底不同;這就是所謂官能底不同。這種官能底不同牽扯到官底種類底不同。一類中的官能個體當然也各自特殊地互不相同,但是這與種類底不同是兩件事。站在唯主方式底立場,這不同的官能類底說法或許有困難,以人類或自我中心為立場,這說法也許有莊子所謂人樂魚樂底困難。本書不以人類為立場;站在超然的立場上,這說法根本不至於有困難。我們一方麵雖要表示這分類法完全根據於官能底不同,另一方麵我們要表示這不同點是遵守法則的,不是臨時的,不守法則的。假如醉眼對於視能有某一定的影響,則醉眼官能者自成一類;假如醉眼對於視能沒有一定的影響,則醉眼官能者不自成一類。這裏所談的法則是自然律,所談的分類法也是遵守自然律的分類法。這一點非常之重要,以下的討論就可以表示它底重要。

2.正常底定義。正常官能者底正常是對於官能個體而說的,不是對於類而說的。我們決不至於碰見“不正常的類”。假如這名詞有意義的話,它隻是把所有的不正常的個體集起來自成一類而已。這些個體底不正常仍是相對於它們所屬的類而說的;把色盲的人安插在不色盲的人底範圍之內,他們的確不正常,可是讓他們自成一類,他們都屬於色盲類,而他們各自正常。正常是對於個體而說的。所謂正常就是具有類型。正常的官能者就是具有所屬類底類型的官能者。分類法既是根據於法則的,類型就是守法則的,一官能個體具有所屬類底類型就是該個體遵守所屬類底法則。這是從正麵說的。從反麵說,假如一官能個體從來不守某一類底法則,這當然就是說它從來沒有該類底類型;它既從來沒有該類底類型,它當然根本就不屬於該類。可見不守法則是臨時的,特殊的,不規則的不守法則。一官能個體可以有時守法則,有時不守法則;守法則的時候,它是有規則地守法則,則它正常;不守法的時候,它是無規則地不守規則,則它不正常。一個一致的色盲的人不是一個視官不正常的人,而是一個正常的色盲者。總而言之,說N類中的M官能者Smn正常就是說M這一官能個體具有N底類型或遵守 N類底官能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