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金嶽霖哲學三書

B.無對或絕對中的本來

1.本來和沒有受別的東西底影響。原來既不是客觀底解釋,那麽似乎隻有本來這一看法了。這一看法是說客觀地如何如何就是本來如何如何。本來底意思底中堅部分就是沒有受別的東西底影響。談到別的東西底影響就有有關係或無關係,有對或無對,相對或絕對的問題。我們在這裏引用一些費解的名詞,我們以後會論其中的一部分,現在隻好利用常識說些在本書底程序上不能不視為透支的話。

2.影響底大小和毫無關係。有一本來底看法是一牽扯到有對或無對底看法。問題底中心點仍是一個體是否受別的個體底影響。如果一個體受了別的個體底影響,它就不能保存它本來的麵目。前麵已經說過,說一件東西或一個體自己如此,有一意思是說沒有外力使其如此。說沒有外力使其如此,也就表示沒有受外麵的影響。所謂影響以後也有相當的討論,現在不論。無論如何影響有大有小,有多有少,假如所謂本來是所受的影響少或小,理論上的問題也許麻煩而實際上也許沒有多大的問題。所謂本來既然是沒有受別的個體底影響,則本來麵目隻有在毫不受影響底情形之下才能得到。而這一看法底問題頗多。

3.毫無影響和毫無關係。影響與關係是連在一塊的。可是連係底大小當然要看我們底關係論。我們不久即專節討論內在外在關係。我們或者說這兩種關係所發生的影響不一樣,或者說內在關係有影響而外在關係沒有影響。假如我們把影響兩字用得泛一點,我們可以暫且說內在與外在關係底影響不一樣,而兩種關係之各有影響則一樣。如此說法,則毫不受影響也就是毫無關係,因為有關係,就有影響。毫不受影響這一條件隻有在毫無關係中才能達到。假如我們把影響兩字底範圍縮小,說隻有內在關係有影響,外在關係沒有影響,則毫不受影響這一條件在沒有內在關係這一情形之下可以達到。這當然是假設內在外在關係都有。假如我們以為所有的關係都是內在的,則毫無影響也仍是毫無關係。假如我們以為所有的關係都是外在的,則從狹義的影響說,不受任何影響底個體所在皆是,而從寬義的影響說,不受影響底個體仍是毫無關係的個體。內在外在關係不久即提出討論,現在隻提及而已。無論如何有有對與無對底問題,或有有關係與無關係底問題。這就是說,無論我們從寬義的影響或從狹義的影響著想,毫不受影響的個體總會牽扯——雖然牽扯的方式不同——到毫無關係,毫無關係即無對,有關係即有對。